傍晚,天色将暗未暗。
常逸在某间黄泥砌的破屋里悠悠醒转。
他慵懒地坐起身来,睡眼惺忪地低头一看。
午觉前还穿着T恤。
现在却换成一套古朴的袍衫,跟回到古代似的。
常逸摸了摸这身新行头。
这袍衫也不知穿多久了,一身青袍,都快洗成白袍了,款式用料还特没档次。
还没自家的班尼路帅气,穿着十足古偶剧里的路人甲。
果然是在做梦。
而且还是罕见的清醒梦。
“嗨,来都来了,就再坐会呗。”
迷糊着的常逸扭转僵硬的脖颈,左看看右看看,打量着这个“新家”。
好家伙,这屋子怕不是危房吧!
四面墙没有一面是好的,四处漏风,有的裂缝宽得都能把手掌塞进去。
茅草屋顶还破了个大洞,正宗阳光房么!?
这下常逸彻底搞清楚了。
他在这梦里头的人设,不仅是路人甲,还是个破落户!
he tui!真鄙视你,连做梦都忒没出息!
这么多霸道总裁、歪嘴龙王的小说短剧,都白看了。
唉,这日子没法过了,连白日梦都不带点甜头。
还不如回现实里呆着去,至少有空调和冰阔落。
于是乎,常逸使劲掐着自己的脸蛋,想要脱离这个想象力缺乏的怪梦。
但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无论他掐得多么使劲。
脑仁都掐得生疼了,就是醒不过来。
反而一些零碎的陌生记忆开始涌进脑海里,他才终于反应过来。
“不、不是在做梦???”
“真的穿越了!!?”
正当他目瞪狗呆,难以接受现实之际,门外忽然响起了不小的动静。
而且声响越来越大,越来越近。
惊疑不定的常逸咽了口唾沫,猫着身子挪到窗边,掀开麻布窗帘的一角,鬼祟地往外打望。
屋外斜对面不远,一间潦草搭建的棚屋这时突然响起一声暴喝!
“臭婊子,四爷的钱你也敢偷!?”
话音刚落,一道面黄肌瘦的身影光着屁股夺门而出。
紧随其后,一个身材壮硕的大汉将腐朽的门扇撞了个粉碎,也从屋里杀了出来,猛追过去。
连绵阴雨将道路弄得十分泥泞。
惊恐的女子和壮硕的大汉,一小一大两道身影,在烂泥路上一追一逃。
当女子将将跑到常逸门口时,身后的大汉似乎厌倦了这种猫鼠游戏,抽出腰间的手斧。
斧身登时流转过一道奇异的青芒。
下一刻,只见壮汉蓄力猛然一掷。
手斧在半空划出一道残影,便像切豆腐脑般,轻易将女子的脑袋剖成两半。
而染血的手斧依然势头不减,往前飞出老远,才落到在泥地里。
几乎同时坠落的,还有那看着年岁不大的女子。
刚刚还是活生生的人。
现在就像一团烂肉,生生砸在泥地上。
然后白的红的,还带着热气,撒出一大片。
女子的小腿肚仍在微微抽搐。
常逸躲在窗棂后面全程目睹,心神早已被震惊得无以复加。
但对那壮汉来说,杀人或许跟杀鸡一样简单。
他先拾回自己的手斧,折返回来,在尸身上一顿猛踹,嘴上还骂骂咧咧:“臭婊子,浪费四爷的时间,回去就把你剁了当饲料。”
壮汉甩了甩手斧,将斧身粘连的血水和泥浆甩飞,这才拖着残尸大摇大摆地离开。
而那甩飞的血水泥浆,恰巧越过窗棂,星星点点溅在常逸的脸上。
木然的常逸抹了抹眼帘上的血点泥浆。
指尖上的鲜血和泥浆和成一块,已经看不出原来的血色。
但上面的腥气还在。
常逸仿佛能看见这些腥气一个劲地往他鼻孔里钻。
堵得常逸一时喘不过气来。
好似他很快也会是同样的下场,落得身首异处。
生死间有大恐怖。
常逸喘着粗气,连忙提起一旁方桌上的茶壶,大口大口灌着凉水。
直至茶壶见底,才多少缓了过来。
一刻钟前,他还在治安良好的现代社会,谁受得了这凶残场面。
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普通人。
普通的二流大学毕业。
普通的三流企业工作。
人要学会认命,常逸老早就看清了自身的平庸。
未来找个心善的普通姑娘结婚,平平安安,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当然,要是这普通姑娘的颜值,能再高一点的话,那就是赚到了。
不过很多时候,即使是这么低的期望,也不一定能实现。
大年三十,本是个喜庆的日子,常逸和爸妈开车回老家过年。
路上却被弯道逆行,想要超车的小货车迎面撞了。
他们人没了,自己截了一只手,但捡回条小命。
那醉酒的货车司机连安全带都没系,甩飞出去,“肝脑涂地”到处都是。
呵,这交强险都不买的狗日死得真难看。
等伤养得差不多了,常逸就把工作辞了。
虽然没挑明残疾人士不能上班,但继续待在严防带薪拉屎的乐色公司,服侍着吹毛求疵的傻逼领导,跟一群虚头巴脑的同事互相推诿工作。
想来就特没劲。
他现在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已经说服不了自己,天没亮就爬起来,挤两班地铁,转一趟公交,跨过大半个城市,就为当个合格的社畜。
所以,在接下来的5年里,他跟社会定义的“有用的人”愈发背离。
钱少有钱少的活法。
靠着不多的存款和那套一线老破小的租金,勉强做到收支平衡。
常逸过上了废物青年的家里蹲生活。
随时间推移……通讯录的联系人越删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