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后不久,瑞克在搬运手推车的时候,车斗里掉出来一本书。这书被虫咬坏了,管理员让扔了它。
瑞克偷偷将书揣起来带回了家。
打开一看,扉页写着:格格巫的巫术笔记。这是教人如何成为一名巫师的书籍。瑞克视若珍宝。
“如果成为巫师,就能住到上城区了吧!”黑巷区的污水味道,他再也忍受不了了。
外面雷雨交加,不知道有没有哪位神明听到了瑞克的话。
反正他决心已定,心里暗暗打算好了,等天一亮就辞掉工作,然后去上城区租一间房。
还需要找一份工作!
瑞克放下格格巫的笔记,露出疲惫的表情。他走到窗户前,目睹着雨夜下的双子城,这里的雨永远下不完。
黑巷区鲜有路灯,一到晚上就黑压压一片,只零星亮着几个灯火。
路人到了晚上便不敢出门,如果到了深夜连灯都不敢再点。这时候还留在外面的只有法外之徒。
瑞克拉上窗帘,熄了煤油灯,屋里昏昏暗暗。他预感到拉上窗帘的前一秒,有双眼睛在注视这边。
初来乍到的时候,瑞克被这种可怖的感觉折腾得整夜睡不着。现在好些了,他适应了这个世界。
他在黑暗中漫步走到桌前,端起未喝完的咖啡,一口口嘬完。然后返回卧室睡觉,伴随着雨声入眠。
天亮后,雨声小了,外面显得格外安静。瑞克起床穿衣,下意识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早上八点。
他先愣一下才想起来今天要去辞职,于是提到嗓子眼的心又落了回去。
雨后的地面湿漉漉的,泥土早被雨水泡软了。
离开屋子前,瑞克打眼瞧了一圈周围,看到门前和窗户底下有一圈杂乱的脚印,脚印一直延伸到墙根。
这就是昨晚的人!
身处暗黑中的人总会被灯火吸引,温暖的地方最容易被坏人入侵。
多亏他熄了灯,那人才看不清情况,没有进来。瑞克已经记不清报纸上登出了多少条类似的新闻。
他逐渐掌握了在危险境地生存的法则,那就是用黑暗隐藏自己。黑色成了瑞克的保护色。
但是,这种保护色对管理员太太没用。瑞克先被晾了一个小时,直到管理员听完报告,才伸出脑袋叫他进去。
“法隆先生,你知道我给了你怎样一份工作吗?”梅根太太叼着烟说,嘴上涂了一圈像甜甜圈一样的口红。
瑞克尽量保持着谦逊,眼睛盯着地毯的花纹,默不作声。
这位四十岁的中年太太鼻孔里哼了一声。瑞克没有主动留下,她也没有再说挽留的话。
“薪水减半,没有补贴,拿上你的鞋子快滚吧!”
梅根太太从抽屉里拿出钱,抽出两张小面额丢在桌子上,然后斜着眼看着瑞克伸手捡起。
直到钱拿到手,瑞克仿佛才有知觉。他刚才一直站着,几乎成了木头人,既听不见也看不见。
这会儿肚子里的火气翻江倒海地要从嘴里涌出来。
“再见,梅根夫人。有没有人提过你的脸像一张癞蛤蟆。”
莉亚德琳·梅根太太的表情像要吃人,眼珠子瞪得快要突出来,嘴角因为激动而颤抖。
瑞克早已识相地离开了办公室,走到门口迎面吹上一股风,这时他才注意到外面的雨已经停了。
他之所以要离职,原因便与微薄的薪水有关。
手中的两张10贝纳纸币像两张邮票一样小,差点被风吹走。凭这点钱,瑞克很难在黑巷区生活下去。
他想住到上城区去,那里要干净的多,连阳光都是第一手的,雨水也会完全排进下城,包括下水道的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