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中平四年。
颍川郡,许县外的传舍驿馆。
曹操饥肠辘辘,坐在食案后,端着一碗淋了酱菜的麦饭。
“孀妇张氏怎么样了?”
听他这么问,老仆曹贵连忙躬身回答:“张氏夫人总算松了口,现在已经搬入了咱们许县的别院。”
张氏是清流之后,大名鼎鼎的“八及”之一张俭的孙女。
曹操认识她已经有几年了,老早就想着通过纳她为小妻来提升一下曹氏在清流那里的地位。如今总算松口,他很是高兴。
“离闭城还有些时候,着快马将她请来。”
曹操似乎一刻都不愿多等,他旅途劳累不愿入城。
“这……”老仆曹贵揉了揉乌青的眼圈,却为难道,“小郎君,已自取了……”
小郎君,是曹操的长子曹昂,曹贵青眼圈的始作俑者。
???
曹操大喝一声,将手里的饭整个扣在了几案。
整个驿馆都安静下来。
曹贵惴惴不安地偷眼望着曹操,只见他慢慢将饭食划拉回碗里,哈哈大笑,眼角却不住抽动:“竖子!果然好学,竟抢着去拜访傅母了!”
傅母,大户人家负责照顾教育子弟的女师。
傅母?不是说要纳为小妻么?
曹贵很懵。
……
……
曹昂气喘吁吁,从床榻翻身下地。
他伸手抓起书案上的青瓷水壶,猛灌进干烧的喉咙。
清水顺着他的下颌淌落,晕开禅衣新溅的血迹。
大半壶水下去,曹昂喉咙的干灼消退,喘着咳了几声,狠狠瞪了眼床榻上的丰柔妇人。
妇人一动不动,揉皱凌乱的衣衫上染着血。
这女的可真能折腾,比绕着操场跑了三二十圈还累!
曹昂愤愤咳嗽,抓起散落在脚边的八方剑,入鞘,扔到书案上。
今天是他穿越十几年来,最累的一天。
曹昂并不是曹昂,他原来的名字叫曹昴,一个土生土长的现代人,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卷过千军万马独木桥的高考……但这并没有改变他史盲的本质。
他对于汉末三国时代的了解,仅仅来源于三国杀和茶余饭后的闲谈。
他知道,汉末分三国,三国有曹操,曹操是他现在这具身体的父亲,以后某一天,会因为乱搞人妻而害死自己。
但问题是,曹昂不知道那一天是哪一天,那个人妻究竟是哪个人妻……
所以为了自救,他只能多操劳自己,代父出征,为父搅局。不说解气,起码也要纠正老贼的臭毛病才好。
好在曹昂这具身体从小就展现了异于常人的天赋,相当耐造。十岁的时候,就已经身高七尺五六寸,能与牛犊角力。自然不惧操劳,以及老爹气急败坏后的竹笋炒肉。
也因为比常人强大得多的力气,曹昂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熬武艺,骑马打猎。
如果今天不是入城之前打了场猎,也不会被一个女人折腾得汗流浃背,还流了血。
“嘶!”
曹昂举起虎口开裂的右手,伤口仍然在涌血。他撕下禅衣一条下摆,轻轻包扎。
这时床上的妇人似乎恢复了些许体力,开始哼哼唧唧地挣扎。
曹昂正在气头上,一把将水壶扔向床榻,水壶磕在榻沿,摔个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