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淡蓝色屏幕前,一位少年坐在椅子上,旁边站着个青年,后者的手臂搭着椅子靠背。
“根据电脑分析以及我推测出来的行动路线,那帮该死混蛋的下一个目标,应该就是这個人。”少年语气略带怒意。
“那我们就不要再等下去了。”青年看着巨大屏幕上的中年西装男。
“我不知道我们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这上面,是不是一种正确的选择...”少年把双腿盘在一起,低头不再看那扇巨大的蓝色屏幕。
时间仿佛静止了几秒,随后青年把手放到少年的肩膀上,语气中充满令人无法拒绝的希望:“我们要相信他,并且阿弗也从来没有停止过搜寻。”
“嗯。”少年重重点了点头:“那现在,我们就去见一见这个被盯上的倒霉家伙吧。”
......
哥谭,清晨。
昨夜暴雨的余韵依旧沉浮在晨曦之中,空气中满是凉爽的水汽。
罗辑从某条小巷钻出,站在街边,看着这美好的晨景,吸入一口凉气,再用肺部泵出暖暖的二氧化碳。
一夜未眠。
整整一个夜晚,罗辑都在测试自己的死灵魔法,基本上哥谭哪里最混乱,哪里罪犯最多,他就往哪里去。
一晚上用死灵魔法干掉了起码几十个敢抢劫自己的,另外还cos了一把超级英雄,靠见义勇为又干掉了几十个罪犯。
近百的人头为罗辑提供了数量极其可观的黑暗元素,那本死灵魔法书里记载的魔法,他现在基本都可以熟练使用了。
另外小破表里初始的十个外星人,也全都被他挨个用了一遍,狠狠熟悉了一下,为待会对战利爪做准备。
罗辑站着的这条街的对面立着一栋高楼,莫里森·吉恩的办公室就在这栋高楼的第十四层。
绿灯亮起,他刚刚迈出一步,就又来了个不怕死的经验包。
“抢劫!”名叫吉米的劫犯言简意赅,举着枪脸不红心不跳,身子也不抖,看起来根本不像抢劫,反而像是在正常的问路。
老劫犯了这是。
“都白天了,哥们。”被人用枪顶着脑门,罗辑满脸黑线:“你的同伙都收工回家了,你特么还在抢,是看月末了要冲业绩是吧?”
“少废话!”吉米怒吼,把枪横了过来。
道上都说,把枪横过来,说明动了杀心。
在混乱的东区生活两年的罗辑当然知道这个潜规则,但他肯定不会鸟吉米横着枪还是竖着枪。
罗辑看向吉米身上的斜挎包,里面的美刀多的要溢出来,还染上了鲜血。
“我去,你是怎么做到靠当街抢劫,抢这么多美刀的?”罗辑震惊。
劫匪越发不耐烦,不知道面前这人什么毛病,是自己的枪不硬了,还是自己看上去很和善?
“你他妈少废话,抢了你之后,我就要离开这座该死的诅咒之城了!”
“离开?你要去哪?”
“大都会!”劫犯实在受不了了,他说完这三个字后,便扣下了扳机。
砰!
枪口火光乍现,子弹螺旋弹射出膛,结果在距离罗辑脑门一厘米的位置,却突然停住了,随后逐渐消融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