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9年5月18日,洛阳城,南宫嘉德殿
转眼三天过去,曹操的儒学刑法修编进入了深水区。
死刑暂时定下了叛国罪、叛乱罪、叛逃罪和故意杀人罪。
针对的都是对国家安全和个人安全危害性最高的。
无爵骑马罪和私占耕地罪定在最低刑5年以下劳役。
伪造契约罪定在5至10年的劳役。
至于其他罪名,在《春秋》或者其他儒学经典上有明确记载的,就直接照搬过来,然后交给我定夺,确定具体刑罚。
刚开始很容易就定下近百个罪名,但剩下的就难了。
例如故意伤害罪,伤害程度有轻重之分,刑罚很难定。
最终还是我拍板,这类罪行初期还是要严厉点,暂时定下10-20年劳役,等以后三年修改一次,再将刑罚降下来。
曹操正值壮年,又有着位列三公的诱惑,工作的积极性还是很高的,我只需要每天抽一个时辰听他的报告就行,主要是帮忙定夺和确定最终的版本。
最终修编好的约200个罪名将抄写在一张绢帛上,然后昭告到各州、各郡、各县、各乡、各亭,推行下去。
200个罪名的具体表述和定罪标准,将刻录成竹简,下发到县级以上就好,作为地方司法审判的依据。
统一叫“中平竹律”。
这次的儒学刑法修编,都是在儒学经典里摘录,朝廷上下的反应并不大,三公更只是询问进度,不敢插手。
鬻爵计划和军队改革那边,我也只是每天听听蹇硕的简单汇报,每天顶多花两个时辰来处理这些国家大事,然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张仲景的指导下,坚持康复锻炼。
张仲景有个长期计划,如果我能坚持循序渐进的康复锻炼,期间禁欲和清淡饮食,应该就能避免加剧心绞痛。
甚至心绞痛可能会逐渐消失,从而恢复正常的生活。
这个恢复周期是以年为单位。
如果是原来的汉灵帝,别说一年,坚持一个月都难。
我是觉得小命要紧,哪怕要坚持个一两年、甚至三五年都是值得的,毕竟现在睡觉有皇后抱,生活根本没烦恼。
只要别理太多国家大事,应该不会突然心梗再死一次了。
东汉的行政体系是中央三公九卿、地方郡县自治。
中央的三公是司徒、司空和太尉。
司徒主管国家外务,主要分管九卿里的廷尉(司法)、太仆(马政)和大鸿胪(外交)。
司空主管国家内务,主要分管九卿里的少府(内库)、大司农(国库)和宗正(宗亲)。
太尉主管国家军事,主要分管九卿里的卫尉(禁卫军)、光禄勋(羽林军)和太常(祭祀)。
地方郡县都是主官负责制,主要负责税赋和劳役。
如果某个郡或县无法完成当年度的税赋征收,那么主官就是第一责任人,轻则降职免官,重则有生命之忧。
这也是很多地方叛乱都是太守或者县令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们征收不到税赋,心知必死,最后疯狂了一把。
许多地方主官为了完成税赋任务,就会刻意讨好当地的世家豪强,毕竟耕地和劳力基本都控制在世家豪强手上。
甚至一些地方官员都是世家豪强刻意安排的。
东汉有不得原籍任官的惯例,就是为了扼制世家豪强对地方郡县的控制,这种控制自然就走向了更隐蔽的关系。
这也是我要推行鬻爵计划的最重要原因。
耕地可以用来鬻爵,鬻爵的收入也可以用来购买耕地。
这次鬻爵的根本目的就是用特权换耕地。
只要能确保大部分的耕地能继续保留在世家豪强手中,那么应该就不会激起太大的抗议,平稳过渡是土地契约的前提。
虽然收回的耕地不多,但能打破世家豪强的垄断。
这些收回的耕地如果能通过军屯稳定下来,那么军屯就能维持住百官俸禄和军费军饷,那么国家也就基本稳定下来了。
至于怎样持续性的赚钱,我的办法还是修路。
修路可以收费,可以发展运输业,还可以设置关卡收税。
东汉的商税制度是非常不完善的,甚至可以说基本等于没有,包括关税在内的杂税占国家税收的比重极低。
常说的苛捐杂税,就是指的这些,基本都进了私人腰包。
如果能通过修路,通过控制通行,将商税和关税逐渐完善起来,并慢慢成为国家税收的主体,那么田赋和算赋就能逐渐减少,甚至实现农业免税。
东汉的商税是2000钱征收一算为120钱,也就是6%。
关税是货物价值的10%。
这两个税的税率其实并不算低,之所以征收不到税收,除了不受重视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征收人手严重不足。
杂税在东汉时期是没有专门的课税机构的,属少府兼收。
田算更三赋,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主官负责制,各乡更是有乡佐专门负责税赋的征收,亭长还得协助。
整体算下来,每年直接负责三赋征收的基础官员就接近十万人,而杂税征收全国加起来可能才几百人,而且大部分还都是兼职收税,这些少府官员的主要任务是收田租和资源税等。
我现在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明确杂税征收机构和征收办法。
洛阳城到虎牢关的高速路修通之后,将直接派皇甫嵩的军队驻守各段关卡,安排日常巡逻道路。
到时来往洛阳和虎牢关就只能通过这条高速路,那么只要收费不贵、安全可靠,自然容易被接受。
洛阳城到虎牢关路程是150里,按照一汉里等于0.4公里来换算是60公里,快马狂飙起来半个时辰就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