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失足(2 / 2)海贼里的妖怪首页

但是再看了维鲁斯几眼,原本充满拒绝的心,变得有些软化起来,真是一只可爱的喵啊,看那明亮光滑的皮毛,此起彼伏的小肚腩,还有那不时翕动的小鼻子,一招一式都充满着诱惑。(绝对正义(被动)作用中)

之后,“光顾”维鲁斯的恩客虽说不上络绎不绝,车水马龙,但也算是断断续续,当然,其中自然也有用黑墨水熏染的白纸—熊孩子,还有一直泡在粪坑里的—熊家长,但是在感受到恶意的一瞬,维鲁斯体内的妖气就会自动运转,而其本身天赋,可以说就是为喵主子量身定制的。

魅惑不仅可以用来吸引也可以用于惊吓,再加上维鲁斯怎么着也算一只妖怪,还发生过尸变,可以说是妖,尸,鬼,三者的结合体,虽然是无意识的状态,但就算是如此,也不是普通人能够经受得住的。当然,这些恶意也不算太过浓重,严重的也只不过是在幻境里多呆了几秒,但也让他们吓得够呛,这是妖怪啊,这些“受害者”心里都会闪过这样的念头,但是身为平民,尤其是哥亚王国的平民,多一事还真不如少一事,再加上,自家人知自家事,就算报警,以那些尸位素餐的败类们的战斗力,能不能抓住还是个问题,如果被这只猫逃了,那自己还能有好日子过?

在这个力量即为正义的世界里,平民还是只能低调度日,最多在口头上谩骂讥讽那些过世的或者心善的大人物,至于心不善的,万一被听到呢?

小人物自有小人物的生存之道,不用被谁怜悯,也能过得自有一番滋味。至于不忿,不甘?醉几次酒,纵几回欲,就会烟消云散。

所谓英雄,对于平民,当利益大于危害,你就是天底下最好的,但是这英雄一招惹上什么麻烦,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就算是为了他们而沾惹上的,就算之前已经将他们的利益翻了好几倍,那你也是个混蛋,坏人,若说其与真正的坏人有什么区别,前者,平民可以毫无顾忌的唾骂,鄙夷甚至殴打,而后者最多只能报以愤怒的目光,当然这很可能会被一顿毒打,大多也只是低头装作若无其事,继续挣扎于生活泥泞之上。

所以英雄都是SB,维鲁斯一直如此想。

但是财帛动人心,就算是生活在阴暗地沟的小老鼠面对金闪闪的钱财,也敢于咬向狰狞的巨龙,就算这钱币甚至可能就属于巨龙。

在维鲁斯呼呼大睡之际,在不知不觉间就被躲藏在阴暗巷弄的小混混们围成了一个巨大的包围圈,他们盯上的不止是猫碗里的钱财,还有维鲁斯这只猫。

而他们虽然“经验丰富”,可能已经完成了好几次这样的项目,但是眼前的这位存在,显然超出了他们贫瘠的想象力范围之外。

一股看不见的气息逐渐以维鲁斯为中心,开始向四周弥漫,扩散,而诡异的是,其界限在扩展到混混包围圈,将其吞没时,就刚好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