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和,你倒是看得清楚。我这样做,当然不全是为了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更是为了同化塞外胡族。我们只有大力发展工业和商业,才能把胡族纳入到我们大汉帝国的经济圈中。如此这般,才能让胡族彻底地被我们大汉民族给驯服。要不然,这草原上的胡族,就像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杂草一般,烧了一茬,还有下一茬。”
刘备这用意,让简雍惊为天人,原来刘备发展工业和商业,还有如此目的。若是事情能像刘备所说,那塞外草原将会变成大汉民族的牧场,而这些茹毛饮血的胡族,也会成为大汉民族的看家犬。
刘备这是彻底地挖了胡族的根,真是够狠啊!
“玄德,你真乃天生雄主。今生我能追随于你,实乃天幸。”
简雍的感慨,让刘备乐了起来。这还是简雍第一次彻底地心服了刘备,要知道,简雍可并不觉得他比刘备的智商差,但现在,简雍很清楚地体会到了,与刘备相比起来,他就是井底之蛙。
“宪和,你这马屁拍的也太直白了。不过,有一点你没说错,我刘备就是天生雄主,绝对值得投资。”
刘备的调侃让简雍也乐了起来,指着刘备摇了摇头。
“玄德,你现在的脸皮真是越来越厚了。不过,我喜欢。”
送走了简雍,刘备招来贾诩,开始覆亡鲜卑的最后计划。
“主公,我已经按你的意思,将鲜卑的力量夸大了几倍。如今蓟县城里的大户,已经离开了,剩下的平民百姓,也开始分散了。”
贾诩这个锦衣卫的头子,做这种隐秘之事,那是轻而易举的。更何况,今年鲜卑南下,完全将主力放在了幽州,没有人觉得,蓟县能挡住鲜卑的刀锋。
“文和,我们在蓟县设下如此大的一个局,绝不能失算。”
刘备将自己与鲜卑决战的地点,放在蓟县,那可是牺牲了太多。若是和连不来,那他刘备可就损失大了。
“主公,一切都安排妥当,就算和连不想来蓟县都不行。我们已经布好了口袋,他和连除了蓟县,别的地方都去不了。再说,有主公你在蓟县,他和连怎会不来?”
贾诩对于刘备以自身为饵,吸引鲜卑主力前来攻打蓟县,那是赞赏至极的。这种背水一战的计谋,那是只有真正的天才统帅才敢如此做。在贾诩看来,刘备这个写出《三十六计》的兵学大家,已经有了一丝兵圣的气势。
“文和,我们只有毕其功于一役,才能彻底地腾出手来,去面对袁绍。现在,袁绍可是有了十万大军,黑山军坚持不了多久了。”
刘备这话可不是瞎说,这个位面的袁绍,真是英明至极,让刘备都不敢相信,这还是拿着一手王炸被曹阿瞒翻盘的袁本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