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头的钱不能动用太多,要留着日用,也要预备着翁氏的后事。
到家后,翁晓晓先进屋看了看翁氏,把她扶出来走了走,中午时分的阳光很是温暖,病人更该多晒晒,吸收点阳气。
把翁氏安顿好,就进了厨房。准备做白菜疙瘩汤,面球弄得很小颗,白菜也切碎了,便于翁氏消化,还给她卧了一个荷包蛋。
看到翁晓晓的碗里没有蛋,翁氏死活不肯吃独食,实在没法了,翁晓晓才夹下来一小块。
“娘,我以后就是个小子了,男装出门方便些,您可别说漏了嘴。”
翁氏点点头,自己这个身子短时间是做不了什么的,连采买都出不去,一个闺女出门在外的确不方便,暂时也只能先这样了。
收拾好碗筷,扶着翁氏又在院子里走了几圈,翁晓晓就回屋去写书了,字都不会写,那效率可以说是没有,写几个字就去查下千字文,只能靠着时间来凑。
写累了,肚子也不争气地饿了。想起还有枣子,抓起一把,出去用水洗了洗,一咬嘎巴脆,还挺甜。
等等,可以把这枣子制成蜜枣啊。
这突来的灵感让翁晓晓很是兴奋,几十斤的枣子正好能派上用途。
制作方法等天黑了再琢磨,白日大好时光还是用来码字吧。一个多时辰,才写了百十个字,这要写到猴年马月啊?
想得简单,可做起来,真不是一点半点的难。
最后翁晓晓决定就用简化汉字来写头一本书,第一本书不能拖得时间太久,她等不起。陆先生那边也不能失了信用。
于是翁晓晓把精力都放在了遣词造句和故事情节上,至于字形,暂时没办法顾及了。
这样子操作快了很多,本就是熟悉的故事,只用了五天时间,翁晓晓就完成了将近两万字的底稿。
手都要废了,这可不是后世敲击键盘,软笔字日更四千,除了睡觉吃饭就没闲着的时候。
......
陆耀文一言难尽地看着桌上厚厚的手稿,都后悔答应这件事情了。
看着书生为难的表情,翁晓晓不得不赶紧解释一下,“先生,这总共不到两万字,因为我还不会写小字,看起来书稿就特别多,其实一篇没几个字呢......”
“过来,我看着字,你读一遍,要不实在对不上。”字丑还不算,就没几个写对的。
翁晓晓也知道难为人家古人了,殷勤地走过来,逐字读了一遍。开头,陆耀文还睁着眼跟着看,后来干脆闭上眼听,实在是那字太辣眼睛了,看得头痛。
文章是白话文,通俗易懂却不低俗,给人消遣之用很合适,陆耀文虽然没时间去看话本子,但若有机会是喜欢听听戏的,仅有的爱好了。
“你写的思路我懂了,情节也没问题,我会润色一下,再整理出来的。若有可能,我还想改成戏曲,应该也不错。”
还可以这么操作?也是,一通百通,只要笔杆子过硬,各种脚本都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