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肆恐怕做梦都没有想到过,自己的十八岁生日,居然会在拘留所度过。
就像之前张捷所说的那样,虽然阿肆和阿伍在一周内多次闯入上城区,但考虑到他俩都是未成年人,且没有造成什么恶劣的社会治安问题(当然这也有一部分要归功于张捷的及时提醒)。所以按照规定,原本二人就只要接受一周的行政拘留,然后再回到下城区做100个小时的义工,这件事情也就解决了。
可偏偏阿伍在最不该冲动的时候脑子发热,把事态给升级了!这下可好,他因拒不配合警察工作而被判入狱两个月,并且会留下案底。这也就意味着,他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通过合法途径进入上城区了。
相对而言,阿肆的刑期就轻了不少。或许是为了起到警示的作用,又或许是因为受到了阿伍的牵连,他的行政拘留时长从一周变成了两周,但100小时的义工被缩短至了50小时。
而且,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阿肆的这个行政拘留,并不会影响他日后获取特别许可证的机会。
可即便如此,按照服刑开始时间推算,他离开拘留所的那天,也已经是岛历118年4月5号了,就是他18岁生日的后一天。
所以,当判决书下发后,阿肆的心里,无疑是沮丧的。同样沮丧的,还有身处下城区的我们。
为了阿肆和阿伍哥俩的18岁成人礼,差不多提前一个月吧,我们就在玛丽太太的带领下,开始着手为他们准备生日礼物,同时也是欢送他们离开福利院的送别礼物。
作为福利院的传统,为了保证每个离开的孩子都有足够的惊喜,每一次,我们做的礼物形式都不尽相同。这一次,我们用了一种在这个年代算是特别古老的方式,替他们每人制作了一本成长纪念册,纸质的、用手翻页的那种。
在这本纪念册里,我们用一张张打印出来的照片,记录了他们从出生到成人的点点滴滴。而我们这些福利院的孩子们,也随着纪念册时间线的推移而陆续出现。
作为福利院里较小的孩子,我是在他们十岁那一年,才第一次出现在纪念册里。
在阿肆的那本纪念册里的,是一张他把我抱在怀里的照片。照片上的我,当时还叼着个奶嘴,小拳头捏得紧紧的,连话都不会说。而当时也不过十岁出头一点的阿肆,像是生怕把我掉地上似得,抱我抱得小心翼翼,眼神中满是爱怜。
而阿伍的纪念册里,则是一张我叼着奶嘴在地上爬,他跟在我身后、暗中保护我的照片。
至于给他们的寄语,我写的是同一句话:谢谢你们,像真正的哥哥一样爱我。在我的心里,你们就是我的亲哥哥。
我们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才在他们哥俩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们一人准备了一本厚厚的纪念册。完工的那天,大家别提有多高兴了,下到四五岁的小孩,上到比他们小了一两岁的大孩子,全都憧憬着二人收到成长纪念册时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