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月后。
陆琳儿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儿子是哥哥,小名叫小南瓜,大名周益风,女儿是妹妹,小名叫小玉米,大名周思雨,加上温浅家的周益阳,兄妹三人,太阳、风和雨,再来个月亮就能集齐四大神兽了。
温浅看着几个孩子,好笑地想。
她不稀罕皮小子,就喜欢软萌可爱的小姑娘,陆琳儿家的小玉米从出生起就成了全家的宠儿,有长辈们疼爱,哥哥们护着,整一个大写的众星捧月。
周时凛见自家媳妇那么喜欢小姑娘,笑着蛊惑她生二胎。
“媳妇,儿子都是皮夹克,女儿才是小棉袄,要不咱们生个女儿吧,昨晚我还做梦了,梦见有个小丫头,长得可稀罕人了,站在天上选妈妈,手一指就选中你了。”
说着,他的掌心在温浅小腹温柔摩挲。
“说不定你肚子里已经有咱们的女儿了。”
温浅:“……”
她觉得周时凛是想闺女想得魔怔了。
“周同志,你是军人,别搞封建迷信这一套啊,什么站在天上选妈妈,亏你能想得出来,真是年龄越大想象力越丰富。”
周时凛:“……”
好吧,是他想多了。
可他是真的想要个女儿,大哥都两个孩子了,自己总不能被比下去吧,也许是想要女儿的想法太过于强烈,转年,温浅就查出来怀孕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周时凛都乐疯了。
恨不得向全天下宣告自己要有小棉袄了。
那高兴劲儿像孩子似的,温浅都不忍心给他泼凉水,这才刚怀孕,他就那么肯定是小棉袄了,周时凛就是有一种坚定的信念,媳妇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小闺女。
说不定就是自己那个梦应验了。
一整个孕期,他将温浅照顾得妥妥帖帖,尽管工作很忙,但每一次产检都没有落下,看着孩子在媳妇的肚子里一天天健康长大,那种打心底生出的幸福感也一天比一天强烈。
生虫虫的时候,他不在媳妇身边。
这次生闺女,他要让他心爱的小媳妇做最漂亮、最幸福的孕妈妈。
怀孕以后,温浅一直坚持工作,一直到临产前一个月,脚肿得连鞋都穿不上了才办理了离职,对,生产完她也不再打算去医院工作了,生产过后就准备开一家中医诊所。
现在的她有钱有闲。
创办的“佳人”服装在全国都打响了知名度,有职业经理人帮她专职打理,她只需要看着账户里的资金不断上涨,偶尔用钱来买一些地皮和京市四合院等着涨价就行。
母婴店的生意也很不错。
一切都在欣欣向荣地高速发展着,她每天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虽然没有前世的风光与轰轰烈烈,可平平淡淡何尝不是另一番温馨。
前世她是事业型女强人。
这一世,她什么都不缺,有真心相伴的爱人,有可爱懂事的孩子,有可爱的家人们,还有账户上那数不清的零,为什么要逼得自己那么累,人生短短几十载,要学会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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