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他脸上闪过一丝笑容,赶紧看看自己的飞鱼服与绣春刀。
结果大失所望,自己穿着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衣服,别说绣春刀了,连刀鞘都没看到,只有一根青竹杆靠在床边。
他拍拍脑袋,想起自己原来在锦衣卫中是最最底层的小人物,哪有什么资格穿飞鱼服、挎绣春刀。连这根青竹杆,也是向总期告假时,偷偷从他家后院砍来的。
说起这根青竹杆,一路上倒立下不少功劳。从京城到苏州,沿途不知驱赶了多少恶犬。若是全国周游一圈,估计打狗棒法要超过洪七公,成为丐帮历史上第一人。
唉!这么看来,自己无法利用锦衣卫的身份,来解决眼前的危机。
正沮丧之余,忽觉光线一暗,抬头一看,门口进来一个瘦小的男子。从记忆中略一搜索,便知道这人就是宿主的哥哥林凌发。
他仔细打量着这个‘便宜’哥哥,发现其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已经是满脸沧桑,黝黑的脸庞没有三两肉,可以想象其生活之艰苦。心头不觉一酸,站起来叫了声‘哥哥’。
林凌发满脸的忧郁顿时化为无比的喜悦,就像狂风吹散乌云,现出万道金光。紧跑几步,拽住林凌启的手,又摸摸他的头、他的脸。嘴唇快速地抖动着,象是千言万语要倾述,又说不出什么来。
虽然初次见面,但身上流着同一脉血,林凌启见他这般激动,心中也是感慨万千。搂着他的肩膀说:“哥哥,我现在没事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娘子,阿启醒来了!”
娘子?难道哥哥娶媳妇了?就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娶媳妇呢?
林凌启不禁一怔,转头往外看去,不禁眼前一亮。
只见一个窈窕的女子进来,约摸十七、八岁,长得明眸皓齿,非常秀丽,脸上带着三分羞涩,怯生生地说:“叔叔,你醒了。”
话刚说完,红晕已布满她的脸颊,象满山遍野绽放的鲜花。
林凌发乐呵呵地说:“阿启,她就是你嫂子,叫张云洁。”
林凌启怎么也想不到,哥哥能娶到如此俏丽的媳妇。真是人不可貌相,哥哥的泡妞水平竟如此之高,改天得好好讨教几招。
他微笑着说:“嫂子,你叫叔叔太别扭了,还是叫我阿启吧。”
古代时,丈夫的哥哥要称伯伯,弟弟要称叔叔,不可直呼其名。张云洁搞不懂他为什么要自己改口,估计京城的人就是这么称呼的,自己也不能落了俗套。
便微一欠身说:“阿启,你们兄弟俩聊会儿,我去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