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华伦将信将疑地接过信,问:“既然是你最贵重的东西,又为何要洒家烧了?”
南茜厌烦地回说:“我刚说了,你不会明白的。”
本华伦见问不出南茜的话,便把手中的信拆开。南茜也没阻止,她觉得反正自己都快要死了,让本华伦看一下信上写的内容也无妨。
原来那些信件,都是南茜从格修家中取出来的信,全是格修之前写好了,却没有送出去的信。
本华伦打开的那封信,信纸上有好几滴泪痕,滴得信纸皱巴巴的。信上的内容写着:
“南茜,我曾不止一次地被人劝告,不要靠近你,你不是什么好人。还有人说,为了你这样的人而放弃自己的前途,简直是一件愚蠢至极的事。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加入了藏魂阁。
因为,我的爱情观念和其他人的不同。
很多人认为,爱情是一种物质,摸不到,闻不着,但却能被衡量出来的,存在某种双方利益关系的物质。所以很多人会衡量,这场爱情值不值,用‘值得’和‘不值得’去衡量,如果他们觉得不值得,就宁愿不爱。
但我不是。
我观念中的爱情,不是非得来段可歌可泣的故事,然后摩擦出爱情的火花。也不是朝夕相对,日久生情,自然成长。更不是送花送礼,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博取你的好感,然后顺理成章的结婚生子。
我的爱情观念不复杂,也不简单。
它就像是,我在玻璃上呵一口气,然后画出爱你的心形。但时间久了,呵在玻璃上的气,会慢慢蒸发掉,而那个画上去的心形,也会消失。消失之后,没人会知道我曾在玻璃上画出过心。
但我知道。
我的爱情观念,就是这样,我不需要别人知道,不需要别人明白,不需要别人理解,不需要别人看见,也不需要别人认同。
我自己知道就够了。
所以,我的爱可能是天底下最自私的。
我认为,表白是对爱情的一种侮辱。表白后才获得的爱情,不是爱情,只是怜悯,是一种单思通过言语,转变成双思的行为,称不上爱情。
如果双方都互相钟爱对方,不需表白,也能走到一起,不管其中的过程有多艰难,多煎熬,但是双方都会很愿意很自觉地去努力。
所以,我甘愿承接所有的失败,去奢望你能自己发现,自己明白,我对你的爱。
所以,我始终不愿说出来,不是因为我怕,不是因为我不够勇敢。
我连加入全世界最可怕的组织藏魂阁都敢,我还怕什么?
我连最终的结果都不怕,甚至是你最后选择了别人,而不是我。
这就是我的爱情观念,要爱,就用一生去爱,不是物色对象,觉得不值,又换一个。
我愿用一生跟你疯。
岂料天意算计无双。
你相信过一切会重来吗?
岂料缘分时聚时散。
兜兜转转,几年了。
你仍然察觉不到我的爱。
是我错了吗?是我太幼稚吗?我经常质问自己。
但我从未质疑过一点。
那就是你的美。
很多人说你并不美,只是普普通通。甚至有人说你丑,但那个人现在已经说不出话了。
每个人,都有她的丑态,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你看到了她一刻的丑态,就误解她一生的美,那样的话,就是你自己错过了。
我不愿错过。
所以,我仍然会在顽皮地跟你疯,只要你能开心,你能得到慰藉,我就满足了。
因为,不管别人怎么说你,我始终相信,南茜,你内心不是一个生性丑恶滥杀无辜的人,你只是被藏魂阁利用了。
但我无法跟你说明白,因为我也明白你的固执,如果我单纯地劝告你,那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藏主千始旌对你的影响太大了。
我尝试过很多办法,来帮你摆脱藏魂阁的束缚。我甚至跪在荷人面前,求他放过你,虽然也仍然起不到作用。
但我不会放弃,哪怕连希望都看不到,我仍然会尝试用错误的方法,去挽救你往正确的道路去。
这,或许就是爱。
————格修”
本华伦看完后,内心有些触动。从未接触过爱情的他,在看完此信后,不禁也有些鼻酸。
现在的本华伦,才记起之前在收容所门前,见到那个发型像刺猬的男人,跪在地上求自己的事。
“看来还真不是演。”本华伦心想。
但在此时,三十多个藏徒已经赶到山谷。为首的那个刘海遮眼的藏徒,大声喝喊说:“哟!南茜,怎么不跑?等我们吗?点水师说得没错,你还真的蠢啊!哈哈!~”
南茜微微抬头,望向本华伦,目光中泛着晶莹的泪珠,泣说:“荷人···本华伦,格修为了让我回到正轨,他放弃了自己的一切,现在的我,不能再执迷不悟···”又回头横眉瞪着藏徒,英气肃庄,“就此了断吧!”
道毕,南茜举起伞剑,飞冲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