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其实我们都一样,我们都是人。而人这辈子,最难的事情就是成为一个人。因为要成为别的,真的很简单。成为一个动物,你只需要跟着你的本能走;成为一个工具,你只需要把你的情绪和反应流失掉。但禽兽和工具,都不是人。人一定不是这样的,人和动物不同,和冷冰冰的工具不同。动物不会去思考1+1为什么等于2,工具不会去思考1+1为什么不等于2,他们只是反应。去寻找超越立场还能存在的东西,比如生存、独立、爱、尊重和自由,这世界上只有人会。我们要怎么才能做到对待一件事不像一个动物一样,愤怒则爆发,欲起而发泄?我们又怎么才能做到控制自己的愤怒,而不是让自己不愤怒,理性对待自己的欲望,而不是污名化自己的欲望? 答案是,像一个人一样。
“万事万物中,只有人,明是非,懂好坏,只有人,会思考。什么书该写,什么书不该写,什么书该看,什么书不该看,在我看来,答案都是一样的。如若我们看书也能和待人一样,保持警惕,但仍选择相信;如若我们写书也能和造人一样,希望这是世界上最好的;如若我们对书的期盼也能如同我们对自己一样,明白它有多好,了解它有多坏,理性分析,允许存在,然后尊重差异,求同存异。当你成长为人,成长为独立懂思考懂判断能选择可承担的人时,或许你就都能轻易写出自己该写的书,和找到自己会看的书。
“这就是我们,作者和读者,写书的人和读书的人。我们之间因为书而相遇,放眼望去,眼前却只有赤诚以待这一条路。我们之间,只能狭路相逢,一个掏心,一个掏肺。否则,人类永远无法建成通天塔,上帝所设下的隔阂和障碍,我们永远无法破除。愿我们能早日破除这些隔阂和障碍,可以生活在一个可以自由表达,也会被认真倾听的世界。
“但手冢治虫也同样说过,我们在追求言论自由的时候,‘也有必须要绝对死守的原则——就是基本的人权。不能拿战争或是灾难的牺牲者开玩笑。不能对某些特定的职业表现出轻蔑。不能拿民族、人民或大众开玩笑。以上三点,是无论处于什么场合、创作什么样的作品,作者们都必须要遵守的三个准则’。这三个准则,其实都在诉说一件事情,就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作为比读者更为聪明的作者,都不可以以任何方式来伤害读者。又或者说,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人都不可以伤害和自己一样的人。
“所以我也很清楚,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复杂的世界。大多数人向善,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少数人不会生恶。所以,我们依旧需要去树立一些规则,一些适用于所有人的规则。这份规则,是道德的底线,也称之为法。这也是我们需要这一场审查会议的原因之一,希望任何出版物都不会因为道德问题而被任意地查禁,但也希望能寻找出,所有出版物的道德底线。底线之上,我们希望是自由的天空,是复杂也是多元。但底线之下,我们也能有法可依,有法可守。
“以上,是暴力文学和犯罪行为关系审查会议的所有内容和结果。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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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3月,夏国人民会议召开。
会上,《文书分级协议》废除表决,未过半数被驳回。
根据审查会议内容和结果所提出的《出版物法》立法建议被提出,会上确定了议题,开始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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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部分内容改写自京东图书广告词:写书的人,和读书的人之间只有赤诚以待一条路。要么狭路相逢,一个掏心,一个掏肺;要么干脆不要遇见。
部分参考史实:
1967年,约翰逊总统委任“淫秽和se情审查委员会”开展相关调查,该委员会于1970年提交了一份报告,该报告的结论指出:对于阅读se情出版物能够带来具有伤害性的后果这一传统观点,很难找到确切的证据。尼克松总统拒绝接受这一结论。
1985年,里根总统宣布组建一个新的委员会,再次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同样得到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说很难接受的结论:在阅读se情文学和犯罪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关联。
1979年,《纽约时报》报道说部分家长和一些社区群体开始关注对于中小学生学习课本和阅读材料的审查力度。
1959年,英国《淫秽出版物法》对淫秽出版物进行重新界定。该法第一条界定“淫秽”为“从整体上看,会对可能之读者产生腐败堕落之效果的出版物”,第四条规定“如基于公益,认定出版物具有科学、文学、艺术、学术或其他大众关切课题之利益时”,即不属于“淫秽”之列。
1960年,《查泰莱夫人的亲人》被控告为“宣传肉欲,赞扬通奸……腐化读者心灵”。法院审理时,出版社从300名各界名流中选出35名着名作家、出版家、评论家、神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等,为该书作证。经过6天的激烈辩论,法庭判决出版社无罪,该书在英国得以合法化。对企鹅图书公司的无罪判决是英国出版业甚至说是英国社会的一个历史转折点,任何出版物都不能再因为道德问题被任意地查杀。
资料来源《中外出版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