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姓邓,名书航,乃外地客商。只是因为来的路上强盗横行,所以这才乔装打扮成乞丐模样,以便更好的赶路。”
“哦,原来如此,邓兄心思缜密,在下佩服。”
“昨日在下以乞丐模样出现,掌柜的也不嫌弃,并且给了一饭之恩,所以今日特来感谢。”
说完,便对着沈骐拱手作揖。
“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在下姓沈,单名一个骐字。”
沈骐也拱手回礼,接着说道,
“刚刚听我家下人说,邓兄有一批上好的野味肉要卖给我,不知是真是假。”
“自然是不假。”
说完,邓书航一只手便抓起地上的大布袋,放在小桌子上,打开封口上的绳索,
“沈兄请看。”
沈骐看着袋中还流着鲜血的野味肉,不由点了点头,
“果然是上好的野味肉,不知邓兄要卖多少银子?”
邓书航伸手摆出一个“四”字,
“只要四两银子。”
“四两银子?”
沈骐一脸不可置信,
“邓兄莫不是开玩笑吧。”
“没有,只不过我有一个条件,就是这些野味肉的毛皮,我要带走。还望沈兄不要介意。”
“这些毛皮对我们这种开酒馆的,并没有多大作用,邓兄随意带走便是。”
沈骐眉头微微一皱,
“不过,邓兄,你是个生意人,心里应该很清楚,光这些野味肉,也不止四两银子。”
“这些野味肉确实不止四两银子,但是为了和沈兄交个朋友,在下这第一次交易可以便宜一点,之后我们在按正常市价成交即可。”
“看来,邓兄还有更大的生意要和我谈啊。”
沈骐也是个精明人,一听便知道对方来意,随即对着门口大喊一声,
“阿福。”
没过多久,屋外便传来了急促得脚步声,
“来了,掌柜的。”
“咣当。”
还是刚刚那个店小二,进门便立马跑到沈骐跟前,
“掌柜的,有什么吩咐。”
“你立马把这些野味肉拿去厨房处理一下,让做饭师傅把毛皮单独装出来。”
“是,知道了。”
说完,阿福双手便把大布袋扛在后背,吃力的朝门口走去。
“对了,叫账房准备好五两银子。”
“好勒。”
见阿福出了门,沈骐给邓书航倒了一杯茶,
“邓兄有何好买卖,我洗耳恭听。”
“哈哈哈哈,在说这买卖之前,在下想先问沈兄一个问题,还望如实相告。”
“只要我知道的,定不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