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早早就停了。
但积雪没有一丝想要化掉的意思,加上寒风呼啸,更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能融化。
今天,天气阴沉。
还没到晚上,天就黑了下来。
这样的天气,将永远不会有好事发生。没有好事发生,伴随而来的就是坏事。
李公公心底有些不踏实了,现在他站在二楼窗前,看着窗外那黑暗暗的天空。
谢晓天就在床上躺着,伤势太重。
酒馆老板早就准备好了饭菜,寨子里最好的菜,最好的酒。
菜是热了又热,酒是烫了又烫。只希望谢晓天醒来,可以吃个热乎的。
热水和搓澡师父也都准备好了,还有那理发师可以说是已经等不及了。
在谢晓天没有醒来前,这些人都不会离去。他们拿了银子就得办事。
给谢晓天置办的新衣新鞋,就放在床上,整齐放着。
它们安安静静,也在等待着谢晓天穿上它们。
李公公回头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谢晓天。
他找到了谢晓天,这就是成功了。可是他有一些不满足,他想让谢晓天生龙活虎地去见太后。
他只能在这里待上一晚,无论如何,天一亮就得带着谢晓天起程往朝廷赶,不然时间上来不及。
现在,李公公心中空落落的。
当见到谢晓天的那一刻时,他便已经知道,离自己辞官回乡这件事便不远了。
他的大半生都留给了朝廷,终于,等他带回谢晓天,便可以停手了。
他将会回到故乡,想起来竟是有些不舍。毕竟,他在朝廷生活了大半辈子。
不过还有一点,那就是谢晓天会不会愿意去朝廷。
如果不愿意,李公公已准备下跪请求,这是他唯一的办法。
“希望接下来的一切,都顺利进行吧!”
他最后的愿望就是把这件事做妥当,然后回乡。
想到回乡,李公公叹息一声。这叹息声和窗外的风声呼应起来,显得异常悲鸣。
他这一生唯一亏欠的就是老母亲了。
记得他离开家的时候,还是一位少年。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在他踏出故乡的时候发誓一定要混出个样子出来。
十年过后,李公公成功了。
这个时候李公公已三十多岁。
他回到故乡要将老母亲接到宫里生活,但世人都知道,老人一生中最不愿意的就是离开故乡。故乡是她一生的回忆,生死都要在这个地方。
她宁愿死守着破房子,也不愿意去过富贵的生活。
现在,老母亲是真的老了。
李公公活到这个岁数,也总算活了个明白。
人这一生,富贵云烟。
他已享受了荣华富贵,现在就想回乡,陪一陪自己瞎眼的老母亲。
朝廷,已不合适李公公再生活。
带谢晓天回朝廷,会是他在朝廷做的最后一件事。
如果下跪也不成,他就死在这里,以死要挟!
寨子里的郎中是出了名的神医手,一句口头禅药到病除,竟真的没有失手过。
人们对他非常信任,时间一久,这个郎中成了寨子里最好的郎中。
但他见到谢晓天的伤势后,那随口而来的口头禅怎么也说不口了。
他以安慰的语气道:“这位老爷,还请准备后事吧,这位公子活不成了。我打包票,他活不过今晚。”
他要让自己的语言更有说服力。
“我行医一辈子了,从未见过有人能承受这么重的伤。不是老夫开玩笑,你这是找了个死人来,然后让我医活他!”
李公公一把抓住郎中的手。
“可有别的法子,他们都说你药到病除!”
郎中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