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序章 鬼神的红玫瑰(下)(2 / 2)鬼神的红玫瑰首页

历史老师无语凝噎。

根本难不住啊这两个……

就是咱也不知道为啥徐万里和蒋晴晴这两位总跟在常空后面。

或许这个有些口吃、又有些害羞的孩子有什么特别的魅力吧。

而此时,这个有着“特别魅力”的男孩儿正在四处找着什么,刚刚桌上历史讲义下面压着的那枝光棍红玫瑰却鸿飞冥冥,不知去了何处。

……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广场上的钟敲了十下,晚上十点了。

对于有些人来说,已经是上床准备休息的时间了;对于有些人来说,他们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而一些苦逼的上班族,有的还在办公楼里,和加不完的班苦中作乐;有些学生,或许刚刚上完了晚自习,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常空收拾好东西,背起那十多公斤的书包,准备去门口和徐万里、蒋晴晴两人汇合。

人们总是惧怕黑暗,或者说惧怕黑暗中的未知。

但常空偶尔会很喜欢被黑夜包裹的感觉,会给自己一种莫名的安全感。在黑夜中,自己闭上双眼,就会听到更多声音、会感受到更多大自然的气息。

黑暗中的某些人们,则是换上了统一的特质黑红斗篷,带上通讯耳机。

“通讯检查,甲寅组行者收到请开始报数。这里是1号。”

“2号收到。”

“3号收到。”

“4号收到。”

“好的兄弟们,人齐了,开始工作。”

常空看向学校车棚和大门之间的某个角落,空空如也,但他总觉得那里有些什么东西。

编号为甲寅组1号的行者站在一个只有黑白灰的世界里,看着对面的少年,他皱着眉头,正紧紧地盯着自己所在的地方,好像是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

1号行者突然感觉有些不安,但还好从校门口跑来一个漂亮的女孩儿,满脸怒气地揪住少年的耳朵,嘴里似乎说着“叫了好几声都没听到”的抱怨。

他松了口气,随即嘴角咧出一个自嘲的微笑:人类怎么可能看到自己呢。

于是不再多想,化成影子在黑暗中无声地跳跃着,胸前的红色玫瑰徽章闪闪发光。

……

东途市的夜晚,万家灯火。

街上的灯光霓虹让快乐和梦幻有了五彩的颜色,将城市渲染得一片斑斓。

只是城市里的人偶尔会忘了,夜晚原本是属于星辉与月色的。

“我们每个人在出生的时候都会自动缔结一个天庭的守护神,对应着天上的星星。

天上的神仙啊……都住在天空中的星星上。

以后你们老师就会讲,我们看到的星星都是无垠宇宙中的一颗颗熊熊燃烧的恒星,一闪一闪,那是神仙的仙宫,也是他们力量的源泉。

早些时候,人们把这浩瀚的星空叫做天庭,星辰得到仰望,那些神仙们得到了生灵的信仰,因此他们也担负了守护众生的义务。

于是在每一个生命诞生的这天,守护神会收到一本书,天庭叫它作【缔结神书】,人的灵性与神的神性在书中交融,成为缔结生灵与守护神之间的纽带。

神书上写了这个生命从出生到消亡所经历的每一种可能和结局——喜怒哀乐、旦夕祸福、辉煌和穷途……神书的内容总会随着生命的选择不断更迭,当一个生灵走完了这一生的路,完成了所有的选择,接受了命运的全部结局之后,缔结神书便嵌入生命的灵魂中,作为这一生曾经在这个时代停留过的印记。”

一个老头坐在天井里的摇椅上,慢悠悠地讲述着那个古老的故事。

“老太爷,守护神在哪里哇?”一个鼻涕娃蹲在小马扎上,瞪着大大的眼睛问道。

老头想了想:“就在我们身边。”

“也许是你小时候十分要好、长大却再没见过的小伙伴。

也许是年少时第一次心动的对象、某天路上偶然撞到的陌生人。

又或者是偶然间一抬头,天空飘过的一片云,路边的树木花草,陪伴着自己长大的小猫小狗……

甚至是你腚底下的那个小马扎,也许就是你的守护神。”

鼻涕娃恍然大悟,抠了抠鼻子,发了会儿呆,突然伸出指头,满脸的兴奋:“老太爷,那俺的鼻涕也可能是守护神吗?”

“……”

“老太爷,您给讲讲别的,天庭的故事都听烂啦!”

鼻涕娃悄悄地把指头上鼻涕抹在了老头的摇椅后背,心虚地看了老头一眼。

老头依然是看着夜空。

“如果说天庭是见证生命的诞生,那么另一个地方则见证着生命的消亡与轮回。

那个地方,老人们自古传下来的俗称,叫作阴曹地府。

地府是人去世后灵魂到达的第一个地方,不管最终是去往天庭,还是堕入地府,都要先去地府的入口走一遭,老人们把这个入口叫做【鬼门关】。

但地府的神仙没有守护众生的义务,因为他们没有天上的星星,不从众生之中获得力量。他们的神力,源自大千世界逝去之人的灵魂和意志。

如此,天庭、地府,再加上他们见证的人间,组成了这个浩瀚世界。”

鼻涕娃挠了挠头,显然是没听懂老太爷这后半段讲的是啥,对他这个还没上小学的孩子来说着实有些超纲了,就腚底下的马扎、还有鼻涕有可能是守护神那块儿听得明白。

“老太爷,世界上是真的有守护神的,对吧?”

鼻涕娃仰着头认真地看着天上的星星,咽了口唾沫。

老头喝了口保温杯里的热水,上面用标签贴着一个名字——

常信。

这是村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能被称作是“大儒”的一位先生。

关键是他的辈分还高,按族谱上来算,村里的大多数人都得恭恭敬敬地叫他一声老太爷。

于是但凡有些纠纷、有些矛盾,如果想要找个能镇得住场子、村里人都服气的人,还只有常信这么一个人。

“糟老头子,又在给皮皮讲守护神的事儿了是不?”余红梅拿了件单衣从屋里出来,批到老头常信身上,虽然嘴上说教着,但眼神中却满是柔情,“皮皮他妈都跟我说好多次了,说最近皮皮着了迷,天天回家跟他们讲从你这儿听来的故事,一讲讲到大半夜。”

鼻涕娃站起身来,俏生生地叫着:“太奶奶!”

余红梅笑眯眯地摸了摸鼻涕娃的小脑袋:“快回家吧,刚刚你妈来电话了。”

鼻涕娃应了一声,跟常信约了明天还来,便一溜烟儿地跑出了院子。

“人两口子还想要个二胎呢,被皮皮天天这么缠着,都没机会了哈哈哈哈……”奶奶讲着讲着自己笑出了声。

似是又想到了什么,奶奶脸上猛地泛起一阵幽怨:“这可是年轻那会儿你只给我讲的故事,村里人都知道常信只给余红梅讲故事,但结婚之后呢!生了一念之后你就给他讲,大一点又给小明小韬说来说去,一念他们有了常空之后你又天天给他讲,现在常空高中功课正忙,你就给别人家的孩子说……”

“果真男人都混蛋。”奶奶别过头去,不理常信。

常老头也不生气,笑呵呵地看着陪伴了自己大半辈子的女人:“他们只得到了我的故事,没得到我的人啊……”

奶奶脸上一红,抬手“啪”地打在了常信肩膀上:“没个正经。”

时间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翩翩少年,窈窕淑女,也是一样坐在院子里,眺望着星空。

“以前的星星比现在亮啊……”奶奶目光有些迷离,“世界上是真的有守护神的,对吧?”

常信看着一是满头银丝的余红梅,目光中多了些别样的神采:“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