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世杰与吕超、周智分手后,就一路向北而行,他是想去长安。
这一日,林世杰来到了一个村庄。这个村庄坐落于两山相夹的山沟里。一条蜿蜒曲折而又长长的街道贯穿整个山沟。街道两旁是民居并向两侧的山坡蔓延。这个村庄颇大,看上去以前应该是个集市。林世杰觉得这村庄叫镇子更合适。不过,那时候还没有镇的概念。但是现在街上少有行人,商贩就更少。
林世杰一进村庄,就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不光因为他是个陌生人,还有他手里拎着的三只野鸡。这是他进村子之前顺道在山脚旁的树林里捉的。这对他来说,就是举手之劳,轻而易举的事情。
一个壮汉走近林世杰:“这位小郎君,你手里的野鸡如何换,需几升米?”
林世杰一愣,显然自己被当成是来此卖鸡的了。
林世杰一笑,开口问壮汉:“这位郎君,你这里可以做饭吗?”
“当然可以,我家就在前面。”
“那这三只鸡,送两只给你,另外一只你帮我做熟,再给我一些米饭,如何?”
“没问题,你随我来。”壮汉喜出望外,双手接过林世杰手里的鸡,随即在前面引路。
“这位郎君,如何称呼,这个村子叫做什么?感觉挺冷清的。”林世杰紧跟着壮汉的身后问道。
壮汉回过头冲林世杰说道:“这个地方叫方家沟,那是因为最早住在这里的人都是方姓族人。后来外姓人多了,但方家沟的名字还是保留了下来。我也是姓方,因为父母没给取名,就按排行叫方七。别看现在冷清了不少,几十年前可是个热闹的地方。我听长辈人说,那个时候方家沟过路的客商那叫一个多啊,成群结队,一拨接一拨,从未间断。方圆几十里地的百姓都喜欢来这里交换物品。只是后来,过路的客商越来越少,附近的百姓也越来越少,所以才这般冷清了。”
方七叹了口气,又继续说:“这天下不太平,战乱、盗贼四起,谁还敢出门做生意?一不小心,赔上货物不说,还要搭上性命。这周围十里八村的百姓,很多都躲到坞堡里去了。这村里也有好些人离开了。再过几年,这个村子只怕也没了。”
就在这个时候,迎面出现了好几个身着灰袍,腰悬长剑的人。
方七忙在路旁站立,并示意林世杰靠边站着别动。
“这都是些什么人?”林世杰悄悄问。
“五斗米道的人。”方七非常紧张,声音低得几乎听不到。
说话间,几个人已经走近。其中一个脸上有刀疤,样子很凶的人注意到了方七手上的野鸡,于是停了下来。
“好久没有吃肉喝酒了,嘴里都淡出味儿了。这两只野鸡不错。”刀疤脸懒洋洋地说。
几个人闻言都停了下来,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方七手上的野鸡。
方七赔着笑:“几位道兄,这鸡可不是我的。是这位小郎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