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正有些头疼起来。
这种情况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是马修斯一家全责。
哪怕是在前世的华夏,大众认知中交通法都是偏向于行人的地方,汉斯也仅仅需要负次要责任,即不超过。
州检察官办公室找的是一个说不清楚的点,那就是汉斯在派对上喝过酒精饮料,并且在车祸之后去酒吧喝了几杯威士忌,所以汉斯在警察局的抽血酒精含量测试是远远超标的。
但汉斯律师找到了警察们企图隐藏的初检报告,就是交警们经常让司机吹的酒精测试仪。
这种测试没有抽血检验准确性高,但方便快捷,所以一般交警会在外勤的时候使用。
而初检之中的结果,酒精含量几乎触及了酒驾的临界线,这也是最终汉斯被罚了个小时社区服务的原因。
但初检都是在汉斯在事后喝酒之后的含量了,这说明他驾驶时酒精含量是绝对在安全范围之内的,所以州检察官办公室酒驾这个点完全破碎。
没有了酒驾,一级谋杀罪名就更加不可能成立了,汉斯不需要担当任何的刑事责任,仅仅只有辩诉交易中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为州检察官办公室起诉胜率添砖加瓦,外加保留一点脸面罢了。
“除了卖惨之外,还有什么点可以来辩的呢?”
顾正一点一点仔细地寻找资料之中的东西,他注意到了一点,根据马修斯夫人的警方笔录,上面有一句话“他百分之一百超速了!”
顾正快速看向了另外一份证据,来自于汉斯那辆未来电动车的行车数据,上面显示当时的速度是公里每小时左右,一个相当快的速度了。
顾正微微皱眉,这样子的速度居然还没有算是超速?
他上网查了一下加州交通委员会公布的各个路段的限速表,很快他就查出来那条大道的限速是公里每小时。
???
那名负责起诉的检察官是傻子吗?
顾正翻动了法庭记录,开始找双方有否关于超速的辩论。
找了一下子,很快顾正就发现了那一场辩论,只能说汉斯的律师不愧是顶级律师,对于加州的法律了解的非常的透彻。
的确,加州交通委员会去年对那条公路的限速是七十公里每小时,对于一条城市道路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很快的速度了。
但,加州交通法之中有一条非常奇怪的规定,那就是若是交通委员会对这条道路的限速低于,这条道路上百分之八十五的车子的平均速度,那么限速必须被提高。
这条在主题公园外面的大道今年年初的时候刚刚进行了交通调查,百分之八十五的车子速度都在公里每小时以上,所以限速应当被提高到公里每小时。
而在这个限速标准下,汉斯的速度自然就无法被判定为超速了!
顾正思索了一会儿,还是在这里打上了一个星号。
法律的确是这么规定的,是为了避免交警部门专门为空旷道路制定低速来收罚款,现在的情况绝对是制定法律的人完全没有想到的,这就是他们律师可以运作的地方。
只不过,很难!
因为这条法律成功之处就在于它符合常理,若是一条道路上行驶的大部分车主都认为限速太低,那么它就是太低了。
逻辑清晰明了,非常符合人们的常识。
读完乔西提供的所有资料,顾正有些头疼,但还没有放弃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