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是……”袁母又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道,“是我和我家那口子的……结婚日期。一九七七年,二月,十六日。”
刘队猛地咳嗽了几声,他登记过袁家人的身份信息,自然知道袁嘉翔这个大儿子是一九七六年出生的。
也就是说,袁母和袁父先是有了袁嘉翔,第二年才奉子成婚。
女子未婚先孕,相当于没有经过媒妁之言和父母同意,就和男方私定终身了。
在那个年代,可谓是一件极其不光彩的事了,怪不得袁母不好意思说出口。
“警官,你千万别误会啊,我们是先摆了酒的,只是领证的时间稍微晚了点。”袁母立刻解释道。
“嗯嗯,我明白。”刘队眼神复杂,“那个,既然这张纸的用处搞清楚了,您也就可以回去休息了。”
袁母顺从地点点头,又问道:“刘队,听说你们还找到我家丢的那件绿色大衣了,可以让我带回去吗?”
“绿色大衣?”刘队的眼神越发锐利,“我可从来没说过,找回来的一件绿色大衣啊。曾女士,你怎么知道是绿色的呢?”
袁母自觉说错话了,摆了摆手,解释道:“哎呀,因为我们家丢的那件衣服就是绿色的嘛,我想着你们找回来的也应该是那件。”
“哦,这样啊。很抱歉,那件衣服也是我们的重要证物,不能让你带回去。”
听到刘队这么说,袁母仍旧不死心地想问些什么,但刘队已经让警察将她送出了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