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有组织?”
【对呀,我们隶属于穿书局,里面有好多好多可爱的系统。】
“那你绑定宿主是有什么要求或者是任务吗?”
【有的,因为每个读者的思维是不同的,这就导致他们对书本中的一些反派人物产生同情、怜惜等情绪。而我们系统的工作就是带这些人穿越到书中的世界,让他们去拯救自己心疼的那个人,由此来改变书中既定的结局。】
郑秉轩双手交叉着撑在一起,“也就是说,我现在所处的世界是本小说对吗?”
【对,宿主您好聪明呀!简直就是我带过里面最聪明的一个。】虽然这是333第一次接任务。
郑秉轩没把系统的拍马屁当回事儿,“可是我并不记得我对哪本书中的人物有这样的想法。”
333晃悠几下,绕着郑秉轩的脑袋转了一圈儿,【因为您不是我要找的宿主,但是我要带您穿越,也只能穿到书中的世界,于是我搜索了您印象中最深刻的一本书,然后我们就到这里了呀。】
郑秉轩拧眉思考,古代世界,类似于荒年的景象……
他看向秦岁竹倚靠的那棵被剥了皮的大树,脑子里灵光一闪,突兀的想到了那本他从超市里捡起来打发时间的半册书。
末世三年,除了求生就是求生,他读过的小说更是屈指可数,这让他很容易就能确定下来。
“那玩意?”郑秉轩眉头皱的更紧了,脸上也多了一丝嫌弃的表情。
他上上次出任务的时候,整个小队在一个被搬空的小超市里留宿了一晚,他的队友们聚在一起一边啃饼子,一边聊红灯区的那些男男女女哪个*起来带劲。
郑秉轩不想听这种污言秽语,便一个人上了二楼。
在楼梯口的地方,他捡到了半册连封皮都没了的书,出于无聊,郑秉轩考虑了几秒还是揣进了口袋。
找了一个比较干净的地方坐下以后,他就掏出从基地食堂购买的豆饼嚼了起来。
他摊开破破烂烂的第一页,借着窗外照进来的红月光和异能者超乎常人的视力,磕磕绊绊的读了起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本小说简直刷新了郑秉轩的三观,书里面开篇讲述的就是逃荒时期艰苦生活。逃难者需要每日挖树根、嚼草根,才能勉强活下来。
乍一看没毛病是吧。
可惜它的本质还是一个狗血故事。
在书中描绘的那个时代,一共有三种性别,不是最常见的男女而是汉子、女人和哥儿。
汉子,担负着生活中的重任,不管是出行谈生意还是读书,都是以他们为先,就像是地球中的古代男人。
女人,这就不必说了,生育能力强,数量多,算是汉子娶妻时最普遍的选择。
而哥儿,他们长着和男人一样的外表,但却可以诞下子嗣。不过他们既没有男人的力气,也没有女人的娇弱可人,生育能力还不高,大多数是被嫌弃的存在。
这也就算了,不过是一个小说的设定而已,郑秉轩还算能接受。
他接受不了的是它披着灾祸文的皮去歌颂主角们踩着别人鲜血登上高位的爱情故事。
主角受是整个组里最受宠的哥儿,说是团宠也不为过,可就在他被族人护着逃亡的期间,竟然偷偷救下了一个大将军,起初还只是拿着两位父亲的口粮去接济主角攻,后面更是不顾族人的劝说,让主角攻易容加入了他们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