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亚在后山之所以能圆满收官,光煜功不可没。所以他的事,他怎么会不尽力?
回去以后,他没事就翻找当年的案卷,希望从中能找到对夏光煜有利证据。
经过他半个月的翻找,期间还和光煜通了很多电话,朱亚终于理清他当年案情的头绪。
当年他弟光辉用土炸药装炮,在塘口被矿管队员抓个正着。当时矿管队专门负责查炸药,归派出所管理,后来镇里成立矿管办,才把矿管队并到矿管办,派出所不再负责山上炸药安全管理。
当时后山土炸药屡禁不止,县里开展打击假炸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光辉撞枪口上了。
后来光煜主动投案自首,说厂他是负责人,不关他弟弟的事,用土炸药也是他的主意,要处罚处罚他!
当时对他判不判刑也是有争议的,一方认为拘留拘留警告一下就算了,理由有三,一个他只是一小厂,用土炸药量有限;二个光煜交待不出土炸药上游来处;三个他当时并不在现场。
而要求严惩方认为,他们厂用土炸药虽然不多,但顶风作案,当严惩;二个态度恶劣,拒不交待土炸药来源;三厂是属于他的,光辉小,他在现场不能说明他不知情。
最后,本着抓典型,杀鸡儆猴,把光煜判了实刑三年。
在朱亚今天看来,当年案子定罪不管是是重是轻,关键是证据链条不完整。
第一,土炸药是不是光煜自制的?是没有找到自制的原材料;不是,上游没找到;
第二,主观认定厂是光煜的,他就知情,缺少直接证据。因为厂事实后来并不是光煜的,而是光辉的。厂当时究竟是属于谁?谁该负主要责任?这里要看当时他们兄弟俩营经这个厂是什么样合作关系!
第三,他拒不交待,不是他对抗审问,而是确实不知情。既然他主动认罪认罚,他没有必要还隐瞒。这恰恰证明他确实不知道土炸药上家是谁!
为此,朱亚也侧面试探过夏光煜,夏光煜告诉他确实不知道光辉是从谁家拿的土炸药,而且晨东也知道,后塘口打眼放炮归光辉管,他只负责生产和维修。
假如把这三点证据固定,足可以推翻原来给他定罪三项依据。
第一条,土炸药不是光煜自己制的,这个得到周围所有人证明,连光辉也证明。
第二条,当时厂也没有协议,无法证明不是以夏光煜为主,因为他是老大,当时所有人也都认他,这条推翻难度大。
第三条,只需夏光辉一句话就可以清清楚楚。但他现在是市政协委员,特别爱惜自己的羽翼,怕影响到他自己清白,不提供。
归根到底,问题集中在光辉这里。他不提供上家,这个证据很难落实。
光煜得到朱亚把案情梳理出来,证据也收集差不多,他特意从河南赶了回来。为了能和新玥堂堂正正在一起,他也拼了,翻案由原来无所谓,到现在想方设法。
11月3日,周一上午,他们约好在他姑夏建君办公室碰头。
他们见了面,连同夏建君,他们都不是外人,朱亚毫不客气,指出他案子确实有证据链不闭环之处。但想翻案很难,因为有太多证据对他不利。
光煜问:“那些证据对我不利?”
朱亚:“你说你没接触过土炸药,你找到证人证据吗?而且当年你自己也承认了!”
光煜着急的辩解道:“我没接触过怎么能找到?人都认不识。都是光辉偷偷和做土药交易的。”
朱亚:“我相信你,法官是要证据的,不听你空口白话的。”
光煜:“哪就没办法了?”
朱亚:“你别急,听我讲,这个重要证人找不到。我可以慢慢打听,毕竟是上港周边的人,下点功夫,找到问题不大。
问题关键是,找到这人,光辉不承认,这么长时间过去,对方也很难有证据证实他是与光辉发生交易的。找到也是白搭。”
建君:“光辉不会承认的,他撇清还来不及呢!”
光煜:“是的。”
朱亚:“这问题我们先放一放。第二个问题,厂是你的还是二老板的?”
光煜:“这个有什么不同吗?”
朱亚:“当然,以你为主,不管你弟用土炸药你知不知情,你都得负法律责任,你是厂的总负责人嘛!这样你案判得就没瑕疵。”
光煜:“当年姑把厂交给我们兄弟俩,肯定是以我为主。”
建君:“是的。”
光煜:“但后来厂让光辉独占了。”这时光煜不像之前,大包大揽,为光辉承担一切。现在为了老婆,找一切可以推托的证据。
朱亚:“独占是后来的,也不能证明之前不是你的。”
光煜想了一会,说:“我出来他只给我4万钱,当时这钱还是我爸去硬要来的,我姑也知道。”
建君:“确有此事,我当时也很生气,厂在光煜坐牢那时,少说也得值20万左右,破铲车也是光煜买的,他只分给他4万。”
朱亚:“这也不能证明你不是厂原负责人。你必须拿出分厂之前,厂是以他为主的证据。”
光煜:“晨东在我面前就提过,说我一被派出所关起来,光辉就说厂本来就是他的,只是铲车是我的。”
朱亚:“你有录音录像吗?”
光煜“都是闲谈时说起的。”
朱亚:“现在晨东还能为你作证吗?”
“我问他试试。”光煜说罢,拿起手机给晨东打了过去,手机通了,光煜开的是免提,朱亚已经拿出手机,打开了录音。
“主任,有事吗?”晨东仍以主任称呼光煜。
“山上还没动静?”光煜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