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屯公社,之前叫常屯镇,是距离黑县县城最远的下辖公社,公社办公地儿坐落在镇上的中央位置,面朝供销社,背靠公社小学,周围还有收购站、国营饭店、副食品店等镇上极热闹的地方。
岑曦跟着一行人走到常屯镇上,天已经有些灰黑了,虽然称之为镇,但一路走来就没有看到有两层楼的宅邸,还不如兰国的小城镇呢,一般酒楼、茶肆多是两层楼,这儿清一色的平屋。
“到常屯公社了,今晚咱们在公社里头住一晚,明日一早再去兰岗大队。”牵牛的男人说完上前去敲公社掉了漆的朱色大门。
“谁啊?来了,来了。”
岑曦此时正在研究公社大门外,竖着写在墙上的红色字,乍一看她觉得自己是个白丁,看久了,陌生中透露出熟悉,记忆翻动,这些字成型了:黑县常屯人民公社。
她,岑曦,虽然称不上才女,但也算得上知识渊博,到了现在这个记忆里公历1975年,名叫华国的地儿,沦落成目不识丁了。
说来又欠这位姑娘人情了,如果不是她有学识,给了她记忆,她岑曦,就要丢人现眼了。
“吱呀呀——”
这门的动静真大,岑曦转头看去,从朱色大门内探出半个身子的是个略微有点儿厚度的年轻妇人,一张银盘大脸,一头及肩短发,五官平平,但眼神瞧着是个骄傲的人。
说来这个年代的人,男的头发几乎剃光了,女的麻花辫的有、短发的也有,这儿不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所谓孝道,蛮好。
“哎呦,这不是王大队长的堂弟嘛,这……”大脸盘妇人看着男子身后一群年轻人,心里有数,“这些是要去兰岗大队的知青?”
“麻烦小嫂子了,今儿牛车去接的,来不及回去了。”
“快进来,快进来,黑夜赶路多危险,就在公社后头的空屋子里住一晚,王……”
“王志定。”
“哈哈,王志定同志肯定还没吃饭吧,等会儿我让我家那口子去陪你喝一杯。”
“那感情好,多谢小嫂子了。”
岑曦看着王志定脸上欢喜、吹嘘又暗藏着一丝自卑的情绪,心里第一反应是这小老头不地道。
对她嫌弃兮兮,对这个小妇人讨好兮兮,她现在的模样……
岑曦仔仔细细摸了摸自己的头和脸蛋儿,头骨饱满,鼻骨高窄,颧骨适中,下颔骨流畅……这骨像跟原来的自己几乎一样,就是脸蛋上的肉少了些,那咋地也该是个美人儿,不该是这样的区别对待。
“羡慕也没用。”耳边响起一道嗤鼻的嘲讽,“你摸脸也不会长肉,麻杆样儿。”
孙红英朝着岑曦翻白眼,随即傲娇越过走进了公社大门。
岑曦轻飘飘走动几步就与孙红英并行了,上下打量她,最后在她胸前意味深长地停留了几息,“我还在长身子,你已经没希望了。”
孙红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等她低头看了一眼后才顿悟,瞬间恼羞成怒,“岑曦,你什么意思,你给我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