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锦衣卫发难(2 / 2)刀戈弄影首页

花落儿立于原地,脸色未见波澜,大明王朝有明文规定,凡是进入城中者,皆不可携带兵器,而且就连那些锻造兵器的工匠都归衙门统一管理安置,私自违规者,轻者没收兵器,处以罚款,重则锒铛入狱,更为严重者,当街斩杀。

她自是知道这一规定,是自己疏忽大意了,为了这盒胭脂竟在胡同里逗留了片刻,恰巧被锦衣卫撞见。

持绣春刀的男子从怀中掏出一块腰牌,上面刻着锦衣卫千户的字样,他自报家门道:“我是北镇抚司千户李锦,希望姑娘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李锦依然保持着一副敬忧的样子,并未表现出失节之态。

后面几个年轻的锦衣卫先是面面相觑,不觉一惊,他们竟没有盘查这个女子为什么带剑,还极其潇洒的议论她的姿容!后又对千户大人的态度感到意外,他怎么会对一平凡百姓如此客气,换做平时,不应该早就拿下,扣审了吗?

她这才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千户大人的尊容,年纪大概三十多岁,身姿挺拔,雄伟,面目俊朗,站于她眼前不狂不妄,思维清晰,花落儿自是知道锦衣卫是什么德行,能对穿着如此普通的自己行这般礼节,只能说这个千户并不愚钝,她眼神瞥了眼身后的背剑,想必这个千户定是看到了她这把细剑才对她如此客气的。

花落儿身后背着的这把细剑,算上剑柄长四十公分,宽约两公分,剑本身虽不是什么名门利器,但却是皇家打造的,剑鞘做工精致且有纯度极高的金丝银线镶在表层,剑鞘两面刻有凤凰之羽,剑柄与剑鞘结合之处还涂有一层质地坚韧的琉璃,其光滑细腻,刻有波浪花纹,整只剑算得上一处上好的工艺品。

李锦从看见这个女子的第一眼,就注意到了她身后的那柄剑,此剑一看就价值不菲,绝非平民百姓,武林侠士会轻易佩戴,而且看那剑上竟涂有泛着暗光的金黄色琉璃,再加上女子的冷静自若,从容不迫,故他断定此女子是某王公贵族家的女儿,拿着家里摆着的工艺品跑出来玩耍,本就是皇城脚下,碰见公主都不为其,他也是见怪不怪,只是想着听她报上门户,自己赶紧领着几个不入流的手下离开。

花落儿依旧不为所动,这时趴在地上的那个狼狈男子呻吟起来,左翻右爬,见追他的几个锦衣卫似见了鬼魂不再动弹,一个激灵窜了起来,拔起腿就向胡同外的人群里钻。

几个年轻锦衣卫顿时眉飞色舞,大喊大叫道:“你丫的还敢跑?”

却见李锦千户猛然抬起右手,其余几人鸦雀无声,他看着花落儿提前赔了个不是道:“让你见笑了,我这还有点事,片刻就回。”

言罢,李千户腿下微微一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追上那逃跑的男子,左手持着绣春刀,右手本藏于身后,猛地似鹰爪一般,钳住那男子后颈,只听“啊”的一声,那男子像只小鸡一样被扔回了胡同里,重重的摔倒在地。

花落儿眉眼瞥到那地上男子后颈,一处深深的红爪印留于表皮,地上男子痛的呜呼哀哉,大声求饶:“不跑了,不跑了,我的天呀!”

李千户一抖尾袍,一副正义凛然的模样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走向倒地男子,对着他的小腿就是一跺,一声清脆传出,地上男子更是痛的头冒汗珠,牙齿打颤。

旁边几个锦衣卫无不露出敬畏崇拜之情,挤在一起宛如怡红院的姑娘在看员外郎。

李千户却对于他们冷眼相待,转身面向花落儿,“姑娘可否报下家门,也不要让在下为难,否则也只能麻烦姑娘去趟镇抚司了。”

花落儿识得这个李千户使用的是“鹰爪功”,只是他手下有留情,并未使出全力,看不出他的真实功底,但与一般捕快打手相比,绝对算的上是一鹤立鸡群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