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念安说着话就开始抽泣,故作可怜模样,不时还斜眼瞟了瞟他。
只见他一拳头砸向城墙,骨节瞬间出血,沈煜愤恨地咒骂这帮流寇是禽兽,猪狗不如,竟然吃人!
顾念安有些心虚,不过她也没骗他,只是自己没告诉他,她的好朋友是村口的大黄狗,跟自己感情确实也很好......
“好,我信你,那你知道这帮老贼的大本营吗?”
顾念安乖巧的点点头,说:
“我带你去,你事成之后,你带我走好吗?我亲人都被流寇杀了,靠我自己,估计只能乞讨过日子,可能没过多久就会横死街头,被野狗叼了去,连个好下场都没有。”
沈煜看着面前这个一脸污垢,衣不蔽体的姑娘,心里有些发软,救个人也不是什么大事,自己上阵杀敌不就是为了护卫一方百姓吗?随即就答应了下来。
俩人行事小心,在顾念安的带领下,一路上他们都躲过了巡视的流寇。拐过几个街角后,一处宏伟壮观的门户便映入眼帘。
流寇占领临渊之后,便残忍的杀害了当地首富均源一家,还将他的娇妻美妾占为己有,夜夜都能听见大宅子内女人惨烈的哀嚎,大门口至今还悬挂着均源那颗血淋淋的头。
顾念安的养父母带她来这里做过小工,所以对均家大宅也比较熟悉,她带着沈煜从东南角的狗洞钻了进去,绕过一片翠林水榭,就到主屋。
屋内漆黑一片,估计宋竟还未回来,俩人正准备藏进屋内,就听见了谈话声,沈煜赶紧护住身后的顾念安,寻了个隐秘的角落躲起来。
“干嘛偷偷摸摸的,你现在就是着临渊城的主子,怎么还害怕自己的娘子?难不成那是一只母大虫幻化而成,能一口吃了你?”
女人娇嗔道。
“小蹄子这张嘴真是不饶人,当年是她老爹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救了我。如今她又有了我的孩儿,我宋竟好歹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儿,怎可有恩不报!”
宋竟说完,便将那女人搂得更紧了些,不安分的手在她身上四处游走。她也不甘示弱的将手缠住了对方的颈脖,强势的吻了上去。宋竟被她搅得火热,拽起那女人就躺在草地上缠绵起来。
本着非礼勿视的君子礼仪,躲在暗处的沈煜别过头去,正好撞上了顾念安那双清澈透亮又狡黠的眼睛,他心跳得厉害。沈煜倏的想起了面前正在上演“活春宫”,尴尬得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赶紧捂住了顾念安的眼睛。
可当他炽热的手掌接触到顾念安冰凉的皮肤之上,又觉得唐突,一时间不知道该放还是继续捂着。顾念安红着脸暗笑,沈煜的手心果然和他的人一样温暖,上辈子没来得及体会,重活一世还能见到你,真的太好了。
她轻轻的将自己的手覆盖在了他的手掌之上,沈煜发怔的看向她,心里竟然悄悄的生出了一丝异样的情感。
“宋竟,你这厮又跑到何处去风流了!”
听见自己妻子的声音,宋竟赶紧示意那女人从小路出去。又整理了自己的衣裳,向着说话声走去:
“秋月,你怎么起来了?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要注意身子。”
那叫秋月的女人气冲冲的推开宋竟,往他身后看去,确实没人,又埋怨了几句,就跟着宋竟回屋。
躲在林子里的沈煜吐了口气,好在刚才没有进屋,这宋竟真是个奇人,不知道是对自己太过自信,还是觉得周朝的兵都是病猫。
明知城外平乱的大军已经围城,竟然还把怀孕的妻子放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