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娃继续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一路狂奔,脚下的《逍遥九天》已经接近大成,手中剑一抖,剑花如朝阳满天,使人眼花缭乱,霎那间失去光明,就是这霎那间的时间,足够自己划破对手的脖子。
狼娃一路累了盘膝打坐调息,吸收灵气打熬肉身,磨砺修为,扩宽筋脉丹田,渴了解开腰间的小葫芦喝上几口清凉的河水,饿了,啃几口肉干。
“叮叮当当,叮当叮叮当当……”一连串的铃声使得狼娃停下了脚步,打眼远瞧,一队骆驼驮着物品与牵驼人,行走在沙漠戈壁,有三四个人牵着骆驼,还有十几个人骑着马,身上背着弓箭,腰间挂着马刀,行走在队伍的两侧与最后。这些应该是骆驼队的护卫队。
这是狼娃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见到人类,不免有些激动,一路狂奔一边高喊道:“喂!等等我!大叔,等等我!”
狼娃的呼喊惊动了护卫队,护卫队队长查尔可汗抬头,用手挡在眉梢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远眺,只见一个小男孩,披头散发,身上的兽皮用绳子捆绑在腰间,脚上包裹着兽皮,腰间挂着一个小葫芦,背后背着一把长剑,飞快的向着自己的骆驼队跑来。
或许是狼娃的速度太过快速,查尔可汗刚刚喝令护卫队做好守护,狼娃已经来到队伍前面。
狼娃装着大气也喘不过的样子,双手撑着膝盖,狠狠的大喘了一会儿气,抬起通红得发紫的小脸喘着粗气道:“太好了,死不了了,大叔,能不能带着我走出这片沙漠戈壁,我迷路了!已经在沙漠戈壁里待了很多天,怎么也找不到出去的路。我自己有水也有吃的,只要能跟着你们走出这里就行。拜托了!”
查尔可汗一看,就是一个孩子,七八岁的样子,于是也是放松了一些警惕道:“大家继续赶路!天黑前我们要赶到武寡妇客栈。”
“是。起台啦!”一人答应一声大吼道。
查尔可汗跳下马,与狼娃走在一起看着狼娃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大叔,我叫狼娃,今年七岁了!”狼娃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怎么一个人跑到这沙漠戈壁来了,这里很容易迷失方向的,就算我们商队也有迷失方向的时候。”查尔可汗看着狼娃说道。
狼娃也没有犹豫的道:“我家住在这沙漠深处一处绿洲小岛上,我和爷爷相依为命,可是爷爷去世了,就剩下我一个人,在那里我一个人已经活不下去,只好走出沙漠戈壁,看看能不能博得一线生机,所以自己就离开绿洲,这一走就是一个多月,走着走着,就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了,好在今天遇到了大叔,不然等自己干粮吃完水也用完了,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谢天谢地终于遇到了大叔。”说着狼娃湿润了眼眶红了眼球。
“好了,跟着我们一起走吧!不过我们没有多余的马匹,你只能自己跟着慢慢的走了!”查尔可汗说道。
“没关系,能跟着你们就行,我去前面与那牵骆驼的大叔一起走,这样就不觉得累了!”狼娃说道。
“好,去吧!”查尔可汗说道。
狼娃紧赶几步,跑到最前面,与牵着骆驼的牵驼人一起在前面走着。
狼娃这下总算放心了,不管怎么说,自己只要跟着这支骆驼队,就可以走出沙漠戈壁,回到人族居住的地方。只要走出去,自己的实力就可以得到更加快捷的提升,总有一天,自己会踏上九霄砸碎那该死的神宫,查出真相,为父母报仇!
太阳已经擦过地平线,慢慢落入沉沙,血色残阳染红半边天空,一面旗帜迎风招展在几间土坯房前高高的木杆子上,土坯房得旁边是一陇马棚,里面已经拴着好几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