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章 街头歌手(2 / 2)穿越后,我在古代吃糠咽菜首页

原来是南门那块小广场有人在卖艺。

王遇贵昨天也来看过,昨天是一个壮汉在舞刀弄棒,大概是个练家子。

可惜呀,武术我不会,不然,我也可以在街头耍耍,卖艺为生了,王遇贵叹气。

今天,没看到那个练武的壮汉,今天是一个红衣女子在卖唱。

那女子嗓音清脆,还有一个老者拉着二胡给她伴奏。

另外还有一个小伙子在一旁敲着锣,招揽观众,维持秩序。

这三个人看起来好像是一家子。

那女子唱得曲子,王遇贵没听懂,唧唧呀呀的,也不知道唱得是什么剧。

古代戏曲,王遇贵只能辨认出黄梅戏和京剧。

他现世的妈妈喜欢听黄梅戏,他家里经常会放黄梅戏的唱片。

耳濡目染,他也能听懂黄梅戏,偶尔也能哼一两句。

京剧么,他不是因为喜欢听,主要是京剧咿咿呀呀地拖得老长,比较好识别。

当然了,京剧他是一句也不会唱的。

卖唱?

王遇贵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古代小曲我不会唱,可是现代流行歌曲我会唱啊!

王遇贵虽然是社恐一枚,但他的恐只是相对于社会上的陌生人。

想当年,他在学校的时候,可是文艺演出的积极分子。

因为他歌唱得不错,所以学校有文艺活动时,他都会被安排登台表演。

想当年,他在大学时,还参加过电台举办的楼道歌手比赛,曾经拿过三等奖呢。

他的初恋徐莉娜就是在社团活动时,被他的歌声吸引了。

徐莉娜说,他在台上唱歌的样子帅呆了,特别像她喜欢的一位男明星。

哎呀,我穿越到古代,怎么把自己的才艺都忘了?

真是穷傻了,整天就想着找服务员的工作了。

人穷志短,思维都僵化了。

我应该发挥自己的特长呀,对,我可以做个街头歌手。

我就唱流行歌曲,古人肯定没有听过,肯定会感到很新鲜,肯定会有市场!

只要唱得好,肯定能赚钱!

搞不好,还能在古代掀起一股流行歌曲热。

自己即将成为本县最炙手可热的流行歌手,家喻户晓的男明星。

那时候,银子哗啦哗啦地就来啦,等有钱了,再弄个团队,化妆师,发型师,服装师,企宣,经纪人,都要配起来。

等成了气候,就开演唱会,从王田县城唱出去。

搞个全国巡演,让古代人民都认识我王遇贵,让他们都感受一下现代流行歌曲的魅力。

到时候,肯定会惊动朝廷,搞不好皇帝还会召见我,也许还能封个官什么的……

那宋朝的高俅高太尉不就是因为会踢球才被宋徽宗赏识的么?

我王遇贵就不能以歌艺被赏识么?

人生充满机遇,一切皆有可能。

王遇贵突然觉得豁然开朗,人生有了奔头,前途一片光明。

知行合一,说干就干。

王遇贵四处张望,寻找演出场地。

选定了一处背靠城墙的空地。

怎么才能搭个舞台呢?

自己就一个人,古代没有音响,没有伴奏,没有麦克风,连个大喇叭都没有,总不能全靠自己扯着嗓门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