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已不年轻,可是我不懂爱。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电影,可是我不觉得孤独。闲暇之余,带一卷书,一杯茶,觅一个安静的地方,晒着暖暖的太阳,享受暖暖的文字。
偶尔我也在论坛写写,有人评价说“你的文字总是有股淡淡的忧伤”,我笑笑不作回答。
也许他们是懂我的文字的,可是他们不懂我。
直到她的出现,“可以一起喝茶吗?我知道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喜欢喝茶的女孩子不多,这么直接的女孩子更少。
我知道我无法拒绝,甚至内心还有一点点期盼,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能直接对一个陌生人发出这样的邀请。“好啊,时间?地点?”
“星期六,九点,你常去的公园,接头暗号:天王盖地虎。”
她应该是很仔细的阅读过我的文字,我常去的公园文字中只提到过两次,“好,周末见,我是不是应该对宝塔镇河妖?”
“不,你对小鸡炖蘑菇。”
真是一个调皮的女孩,也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我都能想象她偷偷捂嘴笑的样子。
世界已经苍白无力,苍白到微笑都成了奢侈品。
她施施然而来,如山谷间的清风,如星空里的明月。
“你好,我是白素” ,简单干脆,又落落大方。
“你好,莫离”,脸盲的我至今仍然回忆不起她当时的样貌,可是她简单的微笑,却如炽热的太阳一般,在我心底留下深深的烙印。“你怎么知道是我?”我有一点好奇,她是怎么确定是我,毫不犹豫的朝我这边走来的。
“因为只有你看着不像好人”,说完她就笑了,笑得那么自然,就好像我们已经是熟悉多年的朋友。
人与人的沟通,有时候根本不需要语言,一个简单的微笑就够了。
那天的茶很香,那天的阳光很暖。
那天的人,很有趣!
很久以后,我问小素为什么会想到约我喝茶,她调皮的说“你的文字太冷,没有太阳的味道,带你出来晒晒”。
冷的,其实不是我的文字,是我的世界。
我想她是懂我的,甚至比我自己还懂我,只是她不说。
两个人的世界永远比一个人热闹,可是我却茫然得有点不知所措。
习惯了一个人,偶尔两个人走着走着,就把她走丢了。
她也不恼,垫着脚尖,用她纤细的食指不停的点我脑袋,“老莫,你这是第几次把我走丢了?啊?欺负我腿短是不是?再有下次,腿给你打断。”,语气表情都极其凶狠,可是每次说完,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她又开始笑了,她的笑暖暖的,有阳光的味道。
也许是她的笑让我没有畏惧之心,所以我一次次把她走丢,她一次次的一边点我脑袋,一边恶狠狠的威胁我。
她从来不叫我的名字,只叫老莫。她说我的名字让她想到“莫相离,莫相忘”,不吉利!
真是一个迷信的丫头。
她的世界充满阳光,而我的世界弥漫着浓雾。
“老莫,你要多笑,看,像我这样。额,对,就是这样,帅气多了”。
我已不知道有多久没有真正的笑过了,偶尔礼貌性的微笑,自己都觉得自己虚伪。
“老莫,快起来,我们今天去看海。”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那不是我第一次看海,可是那天的水特别蓝,阳光特别暖。
我们静静的坐着,都没有说话,却又仿佛说了很多话。
我不知道我们这算不算爱,我是一个不懂爱,不会爱的人,我一个人在黑暗中生活了太久,刺眼的阳光让我恐惧。
如果这算爱,那爱其实也挺好的。
回程路过卖甜瓜的小摊,小素执拗的要买。她很少任性,总是春风般的善解人意。
“其实我不喜欢吃甜瓜,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
生活已经那么苦了,偶尔吃点甜应该不会长胖吧?
老板添秤的时候,小素执意只要双,不要单。老板笑了,看了我一眼,一副我懂了的样子。
我都不懂,你懂了,你可真是一个天才。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