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曦的身体瘦小,四肢也是干瘦的,他的皮肤白,他的脸上倒是有几分肉,但或许是年纪小,眼睛即使紧闭着,但眼窝深遂,可以知道他有双明亮的大眼睛,鼻子小巧玲珑,嘴唇虽然苍白,但唇瓣饱满,若是那眼睛湿漉漉的看着人,微微咬着唇,这谁能分辨出男子还是女子。
肌肤摸起来也是嫩滑的,完全不像一个从小流浪的人。
不过小鱼儿说完之后,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他默默把主子的披风给梵曦披上,等阿云进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大碗药膏。
“伤的很重,这药膏能够顶用,但若是发热了,还得注意了。”阿云把药膏在梵曦身上搓好几下,让他不那么难受。
小孩的皮肤白皙嫩滑,身上留下一点儿痕迹都很明显。
229在主人身边唤醒梵曦:“主人主人,呜呜呜——我们得救了,你醒醒,你醒醒!”
梵曦被阿云搓的身子有些发热,在冰天雪地当中被扒衣服,又被狠狠教训一顿,他被吓坏的同时也发现这世道不全是都是好人。
他听到229的声音,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许久眼前的景色的才清晰,他正在马车上,马车很大装潢华丽,他躺在柔软的地方,整个马车都铺满了毛茸茸的地毯。
不仅有坐的地方,还有一个大方桌,梵曦只在电视剧里面看过,从不知道原来有钱人家的马车里面可以坐十几个人,古色古香的马车确实迷人眼。
“主子,他醒了。”小鱼儿凑在他的面前,看着他满脸的好奇:“你也算是命大。”
“小鱼儿。”赢殊阻止小鱼儿继续说下去,他放下手中的书本,看向披着雪白披风的人儿,当时动了恻隐之心,本想着留下银子,让他以后的生活不至于那么贫苦。
却不曾想因为这银子和大氅让他受了罪,他对着人儿招招手。
“恩人——”梵曦忍着头,小心翼翼的坐起来,微微垂下眼帘,身上的疼痛确实让他难以忍受,但229提示他。
“哇!主人!男主的好感度居然有百分之二十了!我们一下子完成了五分之一!看来我们很快就能完成任务了!”
梵曦抬眼看赢殊,满眼都是感激,男主果然是天选之子,不愧是男主!不仅救了他,而且还对他涨了好感度!如果接下来遇到的男主都像他这样就好了!
赢殊对上他那双眼睛,只觉得心微微被揪住,真的如同猫儿一样,惨兮兮的眼神让人怜爱。
“恩人,我愿意当牛做马报答您的恩情!”梵曦知道古代很注重这方面:“我无以为报,唯有在恩人跟前做事,报答恩人。”
赢殊对他上下打量一番:“你多大?”
“十三岁了。”梵曦真诚说道,又担心男主会嫌弃他小,毕竟瘦小的人干不了什么活,他连忙道:“恩人,我不会拖后腿的,我给恩人捶腿捶背、磨墨、守夜,我都可以做的!”
小鱼儿听着他的话,轻声的发出不满,他比这小乞丐做的好多了,主子怎么可能会收下他呢?
正如他所料,赢殊摇摇头:“我身旁不缺人,你身上的伤好了之后,自寻出处吧。”
没想到男主拒绝的那么干脆,梵曦一时没了办法,他垂头不言语,眼眶却红润,他还以为有了好感度,男主就会留他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