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上好香,跟别人的味道都不一样。”少年跟在莲华的身边,一个劲地往她身上蹭。
这个世界到处都是血腥味,走两步就能看见有人在啃噬其他人的尸体。吃得多了,就开始变异。一个二个再也没有了人的形态,变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怪物。庞然大物,遮天蔽日。
莲华是这个世上少有的,他从来没有见过的身上有着香味的人。
他也从来没有见她吃过什么东西。
“你怎么不吃啊?”琼奇问莲华。
他总是从别的地方,挖来很多人、或者野兽的尸体,鲜血淋漓、热气腾腾地放在莲华的面前,以此来讨好她。
但莲华不是洪荒魔物,自然对这些没有兴趣。于是琼奇就换了个法子。他特别的聪明,看见莲华身上有花的图腾,就会想尽方法的用石头雕刻出花朵,送到她的面前。
莲华看见花的时候,眼神会温柔那么一两分。一般人看不出来,但琼奇太在乎莲华了。对她一丝一毫的改变都能够捕捉到,于是更加殷勤的雕刻花朵。
“这里的花都是死的,没有生命力,我喜欢鲜活地花朵。”一日,莲华终于开口,开始和琼奇交谈起来。
她也第一次的捕捉到,原来她能够听见琼奇内心的声音。
他哪怕面上压抑着对自己的喜欢,可是他的心跳声,却声如洪钟、擂鼓一般。
他哪怕死过一回了,潜意识里,也依然爱着自己。不带一丝一毫的杂质。
莲华突然就更加的讨厌他了。
他怎么可以转变得如此快速?当年有勇气与自己同归于尽,而后能够下定决心与自己定结契约,将灵魂都送给了她。这种事情,在蓬莱早就没有人会这样做了。
毫无保留、全心全意、将自己的全部送给一个人的傻子,放眼整个蓬莱,还真找不出第二个。就连当年爱惨了宫灵岑的莲花也做不到。
否则,她就会对宫灵岑的所有选择无怨无悔,不会在自己死后就对他产生怨怼。
说到底,她还是没能做到像琼奇爱自己那样的去爱另一个人。
莲华下定决心,一定要除掉他。否则,再与他待在一起,他就会成为她的软肋。
而她作为蓬莱仙主,绝不能有软肋。
洪荒之中,有一处高山,高山之上,血腥之气最为浓厚,是整个蓬莱最危险的地方。所有的妖兽魔物都会绕着那座高山走,就连莲华如无必要,也不会前往。
因为她虽然是仙主,坐拥无上的仙力,可没有必要的伤亡,她也不会自讨苦吃。洪荒与蓬莱本来就是一体两面,亘古都存在。虽然每一任仙主都想消灭洪荒,但没有一任仙主做到。莲华自然也没有想过,在她的任期内,会完成这一壮举。
做这事情的确可以名垂千古,但是名垂千古有什么用?比她每日里过得舒舒服服更重要吗?
并不。
莲华不爱这个世界,她比谁都清楚这一点。而所谓的神爱世人,只是她需要用这个来统领世人的一句口号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