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处理那只狼妖吧!”
秦宇钻进地窖,将狼妖的尸体拖了出来。
狼妖很重,大概两三百斤。
可秦宇却并不觉得费力,他的力量确实提升了一大截。
要知道他这具肉身的前身只是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平时搬弄五十斤的东西都很费劲。
借着月光,秦宇也终于看清了狼妖的外形。
这是一头通体雪白的大狼狗,体型健硕。
此刻它双眼圆睁,口吐长舌,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秦宇伸手摸了摸它的毛皮,顺滑无比,摸着很舒服。
“真是一块好皮!不知值多少银子。”
秦宇感叹,这狼皮看上去就是缝制衣服的好材料。
可惜,没时间给他剥皮,他怕对方同族找来。
狼这种动物多是群居,就算变成妖,也不会轻易改变本性习惯。
而且这种妖物的毛皮韧性极佳,没有特殊工具不好剥离。
秦宇将狼妖抗在肩上,走出了屋子,准备将狼妖尸体沉入河中。
他现在所处的地方是凌云城城西贫民窟,距离河流只有几百米不到,不算远。
此时夜深人静,根据凌云城的习惯,各家各户都不会在三更天之后出门,他不担心会遇到人。
就算遇到也没什么,他已将衣服撕下一块蒙在脸上了,看不到他的面容。
只不过,人贩子跑了,终究是有很大隐患。
秦宇一路走着,一边思索怎么将那个人贩子找出来。
有着月光照明,他不担心踩到什么不该踩的东西。
不多时,他来到河边。
这条河叫临河,十多米宽,至西向东贯穿凌云城。
此时无风,河水平缓,没有掀起多少波澜。
秦宇放下狼尸,四下寻找,很快找到了几根断掉的麻绳,他将麻绳接在一起,接着把狼尸绑在一块大石上。
绑好后,试了试松紧,很牢固。
秦宇扫了一眼四周,没感觉有人,他使出全力,将狼尸连同石头推下河。
因为紧邻岸边,水不深,迟早会被人发现。
秦宇无所谓发不发现,他只想利用河水冲刷掩盖他留在狼尸上的气味。
狼鼻子很灵,得小心些。
“那间屋子也不能留。”
秦宇很谨慎,他离开河边后,翻墙进入一户人家,去厨房顺走火石。
回到那间破屋,秦宇钻进地窖,点燃了里面的草堆。
离开时,他将屋内墙角的草堆也点燃了。
这栋破屋旁边是几栋坍塌的瓦房,没用引火之物,且今夜无风,火势不会蔓延开来。
秦宇在外面等了片刻,见火势变大才转身离开。
他又回到河边,跳入河中向着对岸游去。
这是在利用河水将他身上的气味完全隔绝,防止被追踪。
上岸后,秦宇向着自家所在方向走去。
……
秦宇家住城北,长宁街。
这里的住户多是普通百姓,虽穷,但比城西贫民窟好了不少,起码饿不死人。
此时街道很冷清,只有他踩踏青石板发出的声音。
看着街道两侧排列整齐的瓦房,秦宇来到了自家门前。
灰褐色的木门被门栓锁着,两扇门上各贴着一张褪色破损的门神画像。
秦宇从袖口掏出一块竹片,插进门缝将门栓弄开。
进屋后,秦宇关门走到神龛前,上了三炷香。
这是前身的习惯,每次归家都会上香,神龛上摆着前身父母的灵位。
秦沐风,王婉,这是他父母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