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纸黑字,契约一划,从此自由身不复,往来造化命不全。
…………
与人为奴的日子是看不见丁点希望的。
陈宝福被卖到的深宅大院中所体会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原来那些奴仆,也是要划分为三六九等的。
最高级的奴婢,是能和主人说得上话的,不仅能有主人家赐下的绫罗绸缎彰显恩德,甚至还能管理他们这些低等奴才。
而最低等的奴才,便是他这种卖身为奴的苦力,受到再大的屈辱也无处伸张。
陈宝福被分到了马厩做仆役,每日天不亮,就要闻鸡鸣而起,拌草料喂马,忍着恶臭给马刷毛,把马粪铲起,一桶桶挑到外面去。
他的汗水如同开了闸一样不停的挥洒,这其中,他最不愿做的,便是搅拌马要吃的草料,一桶桶的草料搅拌下去,给他的手上划出一道道的血痕,简直如同刀割,叫他难以忍受。
足足忙碌到日落西山,他才能带着一身的疲惫,领到几个干硬的馍,寥以充饥。
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管理他们这些仆役的管事,最喜欢变着法子折磨人。
会在半夜把他从床上硬揪起来,扫痰盂,倒夜香,清理茅坑。
若是工作做得好,他便拿去向主人邀功,若是做的不好,便拿鞭子抽打。
陈宝福只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与奴才做奴才的奴才!每日如同生活在地狱里一般。
起初他还心存侥幸,想着自己任劳任怨,总能够攒够钱给自己赎身,重新做回自由人。
但渐渐的,他开始变了,他变的麻木迟钝了,眼神中也变得黯淡浑浊。
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受人差遣的日子,接受了自己成为奴仆的事实。
为了每日能多吃上几口馍,他也开始学着昔日他看不起的那些油滑的奴仆,开始唯唯诺诺,为了少挨几顿鞭子,跪下磕头,也开始成为家常便饭。
不知不觉中,他似乎被同化成了这深宅大院的一部分,他甚至快有点回忆不起来当年作为自由人时候的感受。
曾经的满心愤懑,对命运不公的怨恨,也在日复一日的辛勤劳作下被消磨殆尽。
……
不知道过去多长时间,大概有好几年吧。
这日,陈宝福在照常清理马厩,那马槽上的苔藓异常顽固,他趴伏在上面,用力的刷洗着。
至于那恶臭的味道,他早就忽略了,大概是习惯了吧。
下一刻,陈宝福一抬头,却和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少年郎对了个正着。
陈宝福刚刚要直起的腰又猛的弯下,把头死死点在地上,不敢抬头看,生怕有所僭越。
那少年生的贵气,唇红齿白,身着金玉,却趴在地上,丝毫不在乎弄脏了华贵的衣物。
“那汉子,抬起头来,本少爷有事问你。”少年郎的声音清脆,“这院里可有好蛐蛐儿?”
陈宝福缓缓抬起头,小心翼翼的看着这少爷,不知道是麻木还是怎的,整个人都怔了一瞬。
随即,陈宝福突然一激灵,他猛然意识到这似乎是个机会,他狠狠的把头砸进地里,用平生最快的速度,从嘴边遛出了那句话。
“少爷,俺能抓好蛐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