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一道怪异的白色人影行走在官道。
说他怪异,是因为那人影的行走方式实在古怪。
不是常人的正常前进,而是忽而斜行,忽而疾退,忽而又如同被风雨打弯了腰的禾苗,倒向地面,可每每又在最后关头弹起,似个不倒翁。
身形摇晃腾挪间,带起片片残影,令人捉摸不清。
可即便耍出这么多花样,那人影的赶路速度仍是极快。
经过路边行人时,往往一晃而过,几个闪烁就到了视野尽头,再一转眼就消失不见。
不懂武功之人见了,还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而这人,正是在修炼凌波微步的李煜。
这一个月来,他一路北,接连剿匪,吸取他们的内力,修为已然到了先天后期。
可惜,里面没什么像样的高手,更多的还是没有内力的普通人。
随着李煜修为精进,从那些小喽啰身“薅羊毛”已是杯水车薪,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
李煜这才不再专门去找匪寇的麻烦,转而精修凌波微步。
当然,李煜也知道,浅水里养不起蛟龙。
那些突破先天达到宗师的,已是江湖二流高手,很少有那么没品去当土匪的,他碰不到高手很正常。
别说宗师了,先天武者李煜也才碰到两个。
这也是他一个月来顺风顺水、横扫无敌的原因之一。
(注:本书一二三流非指修为境界,而是武者的综合实力在江湖的总体水平层次)
在此期间,李煜还将匪寨里的财物搜刮一空。
因为非系统出品的东西不能收入系统空间,所以李煜只能留些银票和碎银在身。
剩余带不走的,他都趁天黑悄悄送给了那些穷苦人家,略尽绵薄之力。
同时,李煜还去城里买了本《易经》。
许是武神之心让李煜悟性大涨的缘故,《易经》虽非武学,但摸清些浅显的道理还是不成问题。
李煜很快弄清“妇妹”、“无妄”等术语是代表什么方位,凌波微步的修炼自此提日程。
他的悟性奇高,很快就修至大成,正向圆满努力着。
“近了,我能感觉到要见到小黄蓉了。”
李煜眼睛发亮,精神振奋,修炼大半天的疲惫瞬间消散,又期待又紧张。
又行一日,将夜之时,夏雷暴雨,骤至骤消,来得快去得也快。
李煜只得夜宿客栈。
翌日,吃饱喝足,地面也干了,他便继续路。
天色渐白,清晨的林道只有一道白影翩若惊鸿。
雨后的路边花草托着滴滴水珠,空气清新,让人心情畅快。
李煜不喜欢喝酒,便拿出系统抽到的可乐喝了起来。
刺激性的气体在口鼻间弥漫开,滋味舒爽,不由打了个嗝。
忽然,李煜眉毛一耸,紧接着旁边有个声音传来:“好俊的轻身功夫!”
李煜循声望去,却见个中年乞丐从树跃下。
打眼细瞧,这人一张长方脸,颏下微须,粗手大脚,身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打满了补钉,却洗得干干净净,手里拿着根绿竹竿,背负着个朱红漆的大葫芦,脸满是赞叹。
“嗯?乞丐?这个时间,这个地点……”
李煜若有所思,又瞥了眼他握着葫芦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一根食指齐掌而缺,心下了然。
“原来是北丐洪七公洪老前辈当面,晚辈有礼了。雕虫小技,当不得前辈如此夸赞。”李煜执晚辈礼。
对于洪七公这个人,李煜心里也有些敬佩。
此人虽然生性贪吃,但除此之外却具有一切正派人物所应具有的优点,为人和蔼,机智正义。
据原著所说,他手下杀过二百三十一人,人人其罪当诛,生平未曾错杀一个,这是何等难得?
因此,李煜并不吝啬表达自己的敬意。
“哦?娃娃你认得老叫化?”洪七公面露惊奇,没想到对方竟一眼就认出了他。
李煜笑道:“晚辈这一路见过不少叫化,又怎能不识叫化祖宗?九指神丐之名,宋金两国又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洪七公哈哈大笑,心里却有些尴尬。
平时他跟人开玩笑时,都是自称叫化祖宗,如今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他反而觉得不好意思。
他如果是叫化祖宗,那丐帮祖师爷算什么?已故的前任丐帮帮主汪剑通又算什么?
再近点说,如今大宋的丐帮帮主是乔峰,岂不是说他要骑在乔峰的头当老子?
不过,洪七公听出李煜言语中虽带调侃,却并无恶意,故而不好发作,何况他确实这么自称过,李煜并没冤枉了他。
刚举起葫芦想喝口酒缓解一下尴尬,眼角余光突然瞥见李煜手里一瓶黑乎乎的东西,顿时大感惊奇。
“小娃娃,你那瓶子里的是什么东西?怎么黑黝黝,跟泡了毒似的?莫不是毒药么?”
李煜闻言一笑,刚要说话,突然察觉到什么,去瞧洪七公脸色。
洪七公显然也发现了,只是并不在意,一心盼着李煜回答。
李煜目光一闪,笑道:“我这不是毒药,却比毒药更厉害。”
“哦?那是什么,还能比毒药更厉害?”洪七公更惊奇了。
李煜拿着可乐晃了晃,道:“旁人的毒药顶多毒死人,或是让人生不如死。我这叫可乐饮料,保管叫人喝了一口还想喝,再喝几口,一辈子也离不开它啦!”
“小娃娃,你莫不是在骗老叫化?照你这么说,那不是比皇帝的御酒还好喝?”洪七公被李煜几句话勾起了馋虫,口齿生津,垂涎欲滴。
李煜意味深长地笑道:“前辈在那御厨房里做了三个月的狐狸大仙,自然什么御菜御酒都吃过了,但晚辈既然敢这么说,也是有我的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