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北平城里,有大大小小十几家报馆。
《新平时报》就是其中的一家,这家报馆发行量不大,活得却还算滋润。
主要原因,就是他们不谈国事,也不谈政事,谈的都是些明星绯闻、梨园逸事、男盗女娼、无名尸体等。
胡周就在这家报纸工作,他是娱乐版记者,尤其擅长发明新闻。
比如某日发现一具饿殍,胡大记者撰写的标题就是:震惊!有一乞丐苦恋著名旦角,竟然绝食而死!
至于这乞丐到底恋得是哪个旦角,全看金主爸爸的意思。
靠着这份本事,胡记者收入颇丰,脸颊上也日渐丰满起来,不似当年逃难时的模样。
但有了钱,他还是喜欢在穷人堆里厮混,结交三教九流,似乎同谁都认识,同谁都能说上句话。
今日晚上,胡周出了报社的大门,按惯例去大通酒馆小坐。
要上一壶竹叶青,同酒客们闲聊。
“胡大记者,听说了吗?”酒过三巡,有个车夫模样的人开了口,“今日大学生们和洋人比脚力,输的可惨。”
“比脚力?怎么比?”胡周嗅到了新闻的味道。
“就是一個皮球,二十多个人抢,谁的跑得最快,才能踢上一脚。”
胡周也算见多识广,转念一想,这不就是足球么。
于是他愈发好奇,追问道:“怎么输的?详细说说呗。”
车夫不过瞥了一眼,哪里知道详情。
他支支吾吾半晌,才憋出一句来:“俺也没去看,就听见球场上一直在叫骂吹口哨,让那帮大学生下台。”
“那比分多少?”胡周又问。
这个倒是听日本人说过,车夫马上回答:“我知道,是二比一。”
比分不够悬殊啊……
胡周琢磨了一会,觉得这么写,不够夺人眼球。
既然大学生们已经输了,那不妨把比分搞夸张一些,比如说10:1
这样看着,就顺眼多了。
于是,他寻了个僻静桌子,摸出一支钢笔。
借着酒馆昏暗的灯光,刷刷刷地,在稿纸上写起字来。
少顷,一篇大作,立刻便成。
胡周吹了吹纸上的墨迹,将这一摞稿纸叠好,心情非常愉悦。
明天的头条,这不就来了么!
他也没了继续喝酒的兴致,将酒盏一推,起身朝报社走去。
现在离截稿只差两个多钟头了,得赶紧过去。
此时,汉花园庆祝的活动还没有结束,操场上不时有歌声和笑声传来。
但顾云却没有参加进去。
她和苏梦卿还有林晋荣坐在一起,面前对着一张地图,还有一摞报纸,正在商量剧团选址的事。
“好难呀,”苏梦卿哀叹一声,“合适的地方租不起,租得起的地方都不合适。”
“再想想吧,”顾云也是头痛“总有合适的。”
林晋荣沉思片刻,忽然道:“有个地方倒挺合适,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苏梦卿忙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