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要以法为教,以吏为师(2 / 2)大秦:始皇帝是我后代首页

她并非一无是处,光有外里,没内在。

“阿父。”

小嬴政从次殿到前殿。

“政儿坐。”

嬴策出言说道。

“阿母送来两套深衣,耽误了。”

小嬴政说明迟来的原因。

“不耽误,为父刚到。”

换了一身常服,嬴策较平时晚来。

“职位空缺的名额,朝中的楚系,山东系占一半多,老秦系的人占三成。”

“这些职位本是他们的,会不会分得少了点。”

小嬴政浏览任命的名单。

“咸阳令给老秦系,又允许其余家族竞争,范丞相挑的人选,不少了。”

嬴策没改动名单的打算。

“收回楚系带头人的名额,总不能剥夺他们的竞争资格。”

小嬴政中肯的对待。

楚系是玄祖母时期的产物,独霸朝堂一时,为首的四贵,破坏过法治根基。

而老秦系,在商君变法后产生,部分人使大秦内乱过,也就是季君之乱。

当时的参与者通通处置,谁都别说谁。

“我大秦官吏的培养,政儿有无读过相关书籍…”

嬴策批完名单,转而说道。

“读过几篇,韩国的公子非说过,官吏是治民的本纲。”

“故此,我大秦的士子,普通人想成为公家的官吏,需经过学吏。”

小嬴政读过各方面的书,区别是精通程度不同。

“说说具体的。”

要领在于学吏,回答到嬴策他,想听的点子上。

“学吏,一项不成文的规矩,从商君时期确立。”

“为治下的庶人农人们,设置懂法的法官,精通律法的官吏。”

“作为进入公家前,必走的一步,方可不陷天下人于险境。”

小嬴政有条有理的说道。

“功课做得充足。”

一番话,嬴策听在耳里,不错。

政儿说的法官,可不是现代的意思,指通晓律法的一种官。

加上精通律法的官吏,由他们教导后来者,作为进入公家前的考核。

毕竟,法治是大秦变法的重要构架,许多地方围绕法来展开。

大秦的学吏过程,大致如此。

“许多书籍,阿父留有标注,便于政儿的理解。”

要不然,小嬴政学不了太多的类型。

原因无他,内容太多太杂,其中一些难以看懂。

“以后的书籍,为父不会标注,靠自己理解,不明白再问。”

既然政儿带在身边,嬴策不会照搬旧有的方式。

“政儿明白。”小嬴政重重的一点头,“想成为公家的一员,要以吏为师,学习他们传授的律法。”

看标注是轻松点,思路容易打开,却是形成依赖性。

他要成长,必须摆脱标注的协助。

“接着用律法方面的案例,让人一边观摩,一边学习。”

他没多想无关的,以免扰乱思路。

“这就是以法为教。”

听着的嬴策,不打断后代。

尽管商君制定的律法,极其严厉,犹如压在秦人心头上的巨石。

不过,为了维持法治的长久,加深变法强度,留下的以法为教很关键。

不具备,大秦的强仅是昙花一现!

“最后,在固定的时间内学完,进行一场考核。”

小嬴政往下诉说。

“考核的大致内容呢。”

静坐中的嬴策,提问道。

“以精通律法者,优先录入公家,其次是别的才能。”

小嬴政作出解答。

“政儿你认为,每一士子,每一庶农通过法官。”

“通过熟知律法的官吏,培养而出的后备人才,他们的才能是否存在不足?”

嬴策抛出正题。

“阿父,政儿认为可行,经几代人发展,形成一套完整的培养过程。”

小嬴政不假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