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咚!”的一声闷响,那数百斤的战马就好似脆弱的纸张被狂风吹起一般,瞬间就被撞倒在地。
马上扈从躲闪很快,就地翻了两滚就直起身来,刚想应对就发现眼前那柄牛角战斧就好似闪电一般,当空划出一道明亮的弧线。
锋利而又沉重的牛角战斧在庞大的力量下,直接将没反应过来的扈从头颅斩断。
冲天的血液从残破的身躯创口喷薄而出,溅湿了赤身少年一身,少年抹去脸上敌人的血液,一脸狞笑着,就好似地狱中浴血的恶魔。
这一场景让那些骑士们心憷,他们不由自主后退了几步,眼中充满了对该男子的忌惮。这名扈从在宫廷里的剑术还算不错,没想到一来到北地就身首异处,脑海中不由得回想起家里长辈对自己的叮嘱。
不要招惹北地的诺德人,他们从一出生就为了抢夺母亲干瘪的乳头而撕咬同胞,为了啃上一块比石头还硬的黑面包他们甚至愿意赌上性命去拼杀。
“吾乃黑石镇男爵孙子坦格萨尔,告诉我你们的身份和目的,不然就做好准备将你们的脑袋留下来当作黑石镇大门口的装修材料吧。”赤身男子收起战斧,斧刃上还残留着敌人的鲜血,滴答滴落在地上。
只可惜有异议的人已经躺在地上了,空洞无神的眼睛静静看着自己两分的身体,哪还有时间回答胜利者的询问?尸体无力的抽搐几下,随后就再也没有了动静。
“这位大人,我家大人现年幼,并未外面行走过,还望大人不要计较。”守卫那个金发骑士一旁的护卫头领本来一看到赤身少年那黑色的瞳孔,心里就不由的咯噔一下。再又看到男子腰间别着的一根半米多长、雕刻了精美花纹的牛角战斧后,又是不由的倒抽了一口凉气。可惜他还来不及阻止那名年轻气盛的扈从,冒犯的话就已经脱口而出了。
像他这种做护卫的,可以不是职业者,也可以武力不强大,但绝对会拥有丰富的见识和识人的能力。
这个护卫头领在诺德王国做了十多年的雇佣兵,走南闯北见识多广,他当然知道诺德王国所有人种里面,只有野蛮人血统的人才会有这种恶魔一般的瞳孔颜色,而且现在是秋天的北境,凌晨的许多植物叶片上甚至还蒙上了一层薄霜,能在这种天气打赤膊,体质岂能小觑?
最让他心悸的还是赤膊少年的武器,他见识过很多骑士,职业者,强盗巨寇,但很少有使用牛角战斧的。
上次见到牛角战斧的时候还是五年前,由一名被俘虏的野蛮人角斗士持有,当年那角斗士挥舞了一把牛角战斧,愣是劈杀掉一名子爵培养的十个重甲战士。虽说那个角斗士最终还是寡不敌众力涸而亡,但那血腥的战斗场面,让他数年来都不曾忘记。
牛角战斧是诺德王国北境及极北荒原最为强大的战斧之一,毕竟三十公斤重的战斧可不是一般人甚至一般职业者能够长时间挥舞的,这也是一般野蛮人最喜欢的常用武器。
“大人,他估计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那个护卫头领转身压低了声音对金发骑士解释起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跟一名北境蛮子多做计较,毕竟这一点不符合您高贵骑士的身份。”
金发骑士的脸色青红一阵,但很快转变为正常。作为一名从小深受宫廷教育的真正贵族,他当然学会了该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从而以冷静的心态去面对问题,这是一名贵族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