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亲眼见到,他下班时又从屠宰场拎了两只大猪蹄回来。”
“那猪蹄肥的呦,市场都买不着!”
一听这话。
在场几人都不淡定了。
刘海中眼睛瞪的溜圆:
“啥?那小子昨天不是刚得了一块肉吗?今天又有猪蹄,老阎你没看错吧?!”
在得到阎埠贵肯定的回答后,刘海中心里也浮现出了一丝嫉妒。
论工资,自己虽然比叶向阳高了不少,但是也没能像他这样,天天有肉吃啊!
贾东旭也是后悔的连连跺脚:
“玛德,早知道这工作油水这么大,那天听我妈的好了!”
众人脸羡慕的神情,易中海全都收入眼中。
同时他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以后要和叶向阳搞好关系。
尽力将他培养成自己的养老人。
不过羡慕归羡慕。
各家有各家的日子。
人家叶向阳吃的好,那是人家的事。
总不能豁下脸来,像秦淮茹一样端着个碗门要饭吧?
所以,众人只在院子里议论了一会后,便各自回家,准备晚饭去了。
约莫着过了半个多小时。
叶向阳的两道菜总算是出锅了。
由于做饭弄的屋里都是蒸汽,他便将房门打开了。
这一开不要紧。
院子里的其他住户,全都不由自主的投来目光。
只见在他家的饭桌,两盘肉菜散发出阵阵热气,隔着老远,都仿佛能闻到那迷人的香味。
一道红烧猪蹄,色泽红润,肥而不腻。
另一道猪蹄汤也是汤汁浓厚,肉质鲜美。
而桌前的叶向阳,为自己倒了一杯小酒,夹起一块猪蹄放入嘴中,细细品尝。
那醇厚的口感,完全是他小时候吃过的味道,一口接着一口,根本停不下来。
当然这还没完。
吃了几口猪蹄后,叶向阳拿起小酒盅,一仰头,便将其中的酒水一饮而尽。
入口柔,一线喉。
多年不喝酒的他,不由得“嘶哈”一声。
见到叶向阳如此潇洒惬意的吃着晚饭。
邻居们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见过能炫耀的,却没见过像叶向阳这么高调的。
你小子日子过得这么好,还让不让别人家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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