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苏郎,这家伙身上的盔甲不会是银子做的吧?”
听到动静,邱仲之也奔了过来,抚摸着石江身上的盔甲,惊异的感叹道:“这这……苏郎你看,这是金的!”
扣下盔甲上的一个帽钉,邱仲之伸到苏赫眼前,表情夸张的道:“这绝对是个大官儿啊!”
拨开邱仲之送到眼前的东西,苏赫劫后余生地一屁股坐下,双手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
还好这个银甲骑士已经是强弩之末,不然倒下的就是自己了。
这是一个完全没有规则的世界,杀人也是入乡随俗的第一步,见过了吃人的画面,苏赫并没有杀人的不适感。
邱仲之见苏赫不理会自己,也不在意,手里脚下一刻未停的从胡人身上找寻着值钱的东西。
很快,两人便满载离开了尸山血海的谷地,找到一条小河,清洗起身上的血污。
“拿点儿吃喝的东西就行了,干嘛还拿胡人的皮甲?”
洗完脸,苏赫见邱仲之对着河水,一件一件比量着皮甲的大小,不解的问道。
“苏郎,我有一个好主意,可以让咱们今天就离开这个鬼地方,你敢不敢跟我一起干?”
“怎么干?”
见邱仲之言之凿凿,连眼神里都闪着自信的光芒,苏赫好奇的追问。
“咱俩都会说胡语,现在咱们又有胡衣胡马,你说,咱们装扮成胡人军卒逃出去怎么样?”
“这……”
苏赫眉头一挑,被邱仲之的大胆想法惊到了,平常邱仲之谨小慎微,大一点的险都不愿意冒,这种乔装蒙混的想法怎么会从他的脑袋里想出来?
“你确定要这么做?如果被发现,那咱俩可是自寻死路!”
“反正横竖都是个死,还不如试一下。你没发觉,这现成的马,现成的衣服,不就是道祖显圣,给咱们指的明路吗?”
“行,只要你想好了,我没问题。”
难得邱仲之勇敢一回,苏赫当然是没有意见,这确实是绝佳的机会,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定下计策,两人各自挑了一件皮甲穿好,按照老妇人地图上赵国行宫的位置策马而行。
……
一个时辰后,一队百人骑出现在石江授首的山谷,很快发现了石江等人的尸体,立刻快马飞报大赵皇帝。
而在距离赵国行宫不远的地方,两匹战马终于磨磨蹭蹭的出现在了官道上。
此时,距苏赫与邱仲之离开山谷已经过去整整两个时辰。从山谷到台山脚下的赵国行宫并不很远,快马一个时辰即到。
两人走了这么久,并不是他们迷了路,而是因为苏赫在适应这个时期的马匹。
前世苏赫所在的公司在内蒙,而且妻子是呼和浩特人,他自己没少骑过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