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读的不是当世书,而是前世的万卷书。
其实,前世他就是个学渣,根本背不下万卷书。
是他穿越时,自带的金手指叫做万卷书。
上面记载了前世万卷传世经典。
凭此,他成了当代文圣。
《春秋》
心意一动,脑海中的书籍打开。
宿主:许锦南
寿元:21/999
境界:亚圣
神通:春秋笔法64/99
法宝:春秋笔!
之所也还未到达至圣,是因为《春秋》还没背完。
刚刚背到了满江红,卡住了,有点难。
许锦南拎着兔子跟山鸡来到院子,翻手取出春秋笔,随意在空中写下‘菜刀’二字,手中的毛笔就变成了菜刀,锋利无比,可削山断江。
可此时在他手中,就是一把用来切菜的普通菜刀。
架锅烧水,手法还算老练,三下五除二的将山鸡去了毛,兔子剥了皮,望着鸡兔同框,有些犹豫要先吃那一个。
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锦南,快开门,我彪子!”
来人正是答应给许锦南送只羊腿的许大彪。
许锦南洗了把手,心底敲定了今晚吃羊腿,兔子跟山鸡留给明天。
可等打开门,上下一看,对方双手空空。
“彪哥,你这是..........”
四目相对,许锦南故意搓了搓手盯着对方。
彪子确实很彪,压根没看出来啥意思,急道:“瞅啥呢,赶紧跟我去村口,今天发老婆,大伙都等着让你先挑呢?”
“发老婆?”
许锦南有些惊讶,不是惊讶发老婆,而是惊讶发老婆怎么还叫他?
老婆每年都发,但他都以进京赶考前,不考虑成亲给搪塞了过去。
眼看着就要进京赶考了,怎么还找他?
“等等。”
他驻足原地,解释道:“彪子,我都跟村长说了,进京赶考前不成亲!”
“你快别墨迹了,村长也跟我说了,隔壁林二愣子进京赶考都带着俩老婆,你得带三个,不管你要不要,咱们老许家不能丢这个脸!”
“放心吧,这次来的姑娘咱们村头一个挑,都实在水灵,要不是我有了你嫂子,俺都想挑一个回去。”
实在拗不过,许锦南叹了一口气,只好跟了过去。
半路上,他望着村口的方向,眉头皱了起来。
发老婆,顾名思义就是一帮大姑娘让人挑,听着很荒唐,其实也是无奈之举,大魏北境贴着蛮荒长城,常年守备,每年都会牺牲数万军士,多出来的女人就无人可嫁,或是死了丈夫的寡妇,总要找个可靠的家过活,独立自主那是强者的格言。
没一会的功夫,两人就到了村口。
此时这里已经围满了人,真正挑老婆的没几个,大部分是来看热闹的,比如说彪子,双眼都看直了。
“俺跟你说,就选这三,这身子骨,这小脸蛋,听哥的准没错!”
人群中的村长瞥了一眼彪子,对方顿时老实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