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振邦,大夏某特种部队教官。
精通各种枪械,在擒拿,格斗术方面亦有很深造诣。
年轻时,曾是部队里当之无愧的狙击之王!
这些都是听络腮胡讲的。
“吴大哥是兴州人,前段时间回老家探亲,早上刚到的兴州,未来得及进家门,没想到灾难突然爆发……”
别墅大堂内,特种教官吴振邦和大男孩徐安上了楼,络腮胡,阿宾,以及钱立,也就是和林言一块坐车后座,戴眼镜那位仁兄。
几人坐在大堂内的椅子上,络腮胡小声地给林言说起吴振邦的过往。
“等赶到家里,双亲及一家老小无一幸免,遭了劫难。”
“吴大哥强忍悲痛,凭借过人身手,在末世杀出一条血路。”
“吴大哥曾经进入过治安署,试图与当地官方武装力量,一起建立防线,控制这场灾难。但发现治安署早已沦陷。”
“后来又碾转到当地驻地武装,情况同样如此。”
“联系大夏官方力量,发现信号居然莫名其妙消失了。”
“知道灾难已无法阻止,吴大哥在武装署取了许多装备,找到这座别墅为据点。”
“外出之时,一旦遇见别人受到危险,或需要帮助,都会挺身而出,把他们带到这里,让他们栖身。”
说到这,络腮胡脸露感激之色:“我的命,就是吴大哥救的。”
“我也是。”阿宾说道。
“吴大哥虽然没救我的命,但是他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食物,将我带到这里,吴大哥是我的恩人。”戴眼镜的钱立也说。
啊!这个操蛋的世界竟还有人如此侠义心肠?
林言肃然起敬!
原先只对他的身手有些佩服,现在则对吴振邦的为人更为钦佩。
如今这社会,不知何时起,狡诈自私成了聪明,正气凛然倒成愚蠢。
所以,品德高尚的人越来越少见。
林言自认为自己品德就不高尚,做不到大义凛然,更没有舍己为人的觉悟。
但并不妨碍对拥有这种高尚品质的人的敬仰!
“说了许多,你怎么称呼?”
从头到尾,络腮胡都没介绍过自己。
“我姓李,给面子的人叫我声李哥,不给面子叫我老李,阿李,小李都行。”
“李哥……”林言决定给他个面子。
“诶!”
络腮胡笑拍林言肩膀:“以后在这里我罩你,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
“你怎么不把全名告诉人家,这样很不礼貌啊。”阿宾眨着眼睛说。
“嗨,知道姓氏有个称谓就行,名字什么的,说不说都无所谓。”
“大家怎么说也算共患难,既然你不说,我就替你说了。”
“别!”
络腮胡立即去捂阿宾的嘴,但被后者给躲开了。
一个名字而已,有什么不能说的,需要这样遮遮掩掩?
林言大感好奇,就听阿宾说:“他全名叫李小秀,给面子的都叫他秀秀,你也可以叫他阿秀,小秀,或者秀儿都行!”
“秀儿?”
林言捂嘴,他不想笑的,奈何笑声还是从指缝间传了出来。
“库库库......”
络腮胡不说名字是有道理的,这么一个五大三粗,满脸胡茬的大汉,居然叫李小秀?
“秀儿?是你吗秀儿?”
阿宾火上浇油,继续说着,笑得前仰后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