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51章 华夏第一,越王勾践剑(玄黄)!(2 / 2)地球第一领主首页

夫差目光一沉。

只因为这一件物品宝物的属性,竟然涉及到了自己吴国。

从其描述中来看,这齐桓公竟然有并吞“春秋五霸”气运而“封王”的野心!“哦,小儿之辈,果然见识不多……有此物在,我想要获得多少的钱币,就能够获得多少……”

齐桓公双手一握,展开了手中的竹简。

嗡!

下一刻,竹简之上赫然浮现出一枚枚金色的字迹,飞上空中,排列组合。

同时,伴随有一道穿着春秋时期的齐国衣袍,峨冠博带,面容古朴,犹如神灵之人,以一种黄钟大吕一般的声音,开始念诵这一份策书的内容!

“夫永恒之地,诸族并起,人族式微。”

“异族恃其爪牙之利、神鬼之能,夺我气运,屠我子民;诸侯各怀私心,互伐其力,此诚存亡之秋也!

“然天道昭昭,唯正统者承天命——当以尊人神、攘异族、合诸侯三策定鼎乾坤!”

伴随着此人说话的声音,一股威严之感,直冲所有人的心底。

“哗啦啦……”

更是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整个池塘之中,大半的三足金蟾都动了,纷纷开口,吐出一枚枚的“钱币”,就像是下雨一般朝着摇钱树之上飞落上去!

“嘶,此人是谁?”

“你们看,我说出的每一个字竟然都引动了一枚金蟾吐出钱币。这是一字一金啊!”

“要不我没有料错的话,此人当是管仲、管夷吾……”

“这《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策,定然是管夷吾自身所写,甚至不排除为其本命奇物……如此一来,也说明管夷吾依然还在齐桓公的手下……可惜,这一次没有来鉴宝大会,无缘亲自一见!”

而身边的蓝衫男子则是目光微动,心中判断出了一些事情。

“昔者黄帝合炎帝而诛蚩尤,武王会八百诸侯而伐殷纣——今凭此策,外慑群夷,内统诸夏,可铸‘人族仙庭’于永恒!”

“后世纵有秦吞六国、汉逐匈奴之业,亦不过承我齐之遗策耳!”

高台之上,伴随着“管仲”口中念诵的声音。

大量的三足金蟾开口,一千枚,两千枚、三千枚……

最终,两件物品,足足提供了超过五千枚的钱币,将聚宝楼一侧的树枝几乎覆盖七成!

绝代部分都属于银币,但其中还有着足足三百枚左右的金色的钱币,在招财树之上迎风摇曳,让整个树木都显神采奕奕,摇曳的音波,落在水面之上,让一名名三足金蟾陶醉不已。

“不愧是管仲,这九合诸侯之策,大气磅礴,我不及远矣!”

赵武灵王身边。

一名重臣目光注意着这些钱币,口中感慨一句。

其乃是辅助赵武灵王开创基业的丞相肥义,才干极高,可惜后人知晓者渺茫,相比于管仲在这永恒之地的潜力差距巨大。

但连他也必须的承认,虽然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在历史上拥有非同一般的地位。

但是比起“尊王攘夷”这一句口号对于华夏文明的影响无疑还是远远不及的。

更不要说在管仲辅佐之下,齐桓公几乎取代周王室,一言可以号令诸侯,距离灭掉周朝自立也不过一步之遥,却又奉行“尊王”正统!

虽然,后人说“春秋无义战”。

但是比起彻底礼乐崩坏的战国,至少上层还要维护周王室的权威!

而如今,齐桓公当着众人的面,展现出这两件宝物的“底蕴”,其心思之人也昭然若揭!

有着名相管仲的辅佐,又有两件准玄黄之器,能够镇压国运,日后成为“皇朝”的几率极大,也让人群之中,不少想要在这一次寻找“东家”的人杰颇为心动。

“哼,这管仲对于齐桓公,倒是忠心耿耿……可惜,有的人,在田间躬耕的时候,自比为管仲乐毅,但是最终却还是背离而去……”

见此,“奇物坊”阵营一侧。

浮楼之中,关羽放下自己手中的杯子,已经准备出手了。

毕竟,如今奇物坊一方的树枝才挂满了五成,而聚宝楼已经七成之多了,一旦让其彻底堆满,恐怕自己一方会“输掉”!

“尊王攘夷,打着这样的口号过于虚伪!”

“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这样的话,都不过是一种束缚。在寡人眼中,唯独以手中之剑,斩破一切锁链,才能够成就霸业……”

“齐桓公,你的观点过时了!”

“你这两样物品的号召力,在这永恒之地又能如何?想要集齐齐、晋、楚、吴、越传国之器,你问过寡人手中这一把剑没有……”

不过,一道声音却已经先一步响起。

只见一身青衣的越王勾践从奇物坊的浮楼之中走出,缓缓地解开腰上的那一把王者之剑,锋芒出鞘的一刻。

四周就已经风起云涌,周围更是出现了三千名手持宝剑带甲之士,散发着无尽的征伐意志!

越王勾践剑玄黄】

类型】奇物

特性】不朽锋锐剑身历经千年而不锈,意志越坚定锋利度越高,理论上能斩断世间万物

三千越甲持有者若心怀壮志,剑中蕴含的越王勾践的君王意志将与之共鸣,从而召唤出‘三千越甲’助战

复仇之心具备复仇之心之人,持此剑斩杀了敌对势力首领之后,可以为持剑之人的势力以及自身掠夺大量气运

说明】春秋时期越王勾践所佩之剑,以其非凡的工艺与背后的历史传奇闻名于世,象征着坚韧不拔与复仇之志,也是一件强大的传国之器!

备注1】一把由“匠神”欧冶子亲自铸造出来的兵器,拥有“天下第一剑”的名号!

备注2】三千越甲,每一人都拥大师级别的剑术,实力非同凡响!(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