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是第三版,第四版……
总共卖了八万多册,简直是匪夷所思。
林天鸡知道,整个港岛,以前最火的,是洪星肥老尼的开了二十几年的《偷规》。
但是,一期也最多只能卖出两万册。
而林雷的《红潮》杂志社,刚刚开设,便是开创了每期八万册的先河。
比原本的最高记录,直接是翻了四倍。
那是什么概念?简直就是太强了!
雷哥,怎么会想到这种书本与现实相结合的表现手法出来的?
如果是别的类型的杂志,用书本与现实结合的表现手法,不一定能成功。
但是,咸诗行业,就是这么契合的天衣无缝。
简直太完美了,所以,才造出了杂志史的销售神话。
“行了,我明白了。”
这种方法,可是林雷借鉴了后世喊诗大王钟见蔷的策略。
这个年代的林天鸡,自然是想象不到这么高明的想法。
八万三千七百册,虽然比不后世喊诗大王钟见蔷的十万册。
但是,林雷已经很满意了。
毕竟,这红潮杂志社,刚刚创办不久,其幅射面,也只是到了九龙城区。
如果将业务扩展到更大的范围,相信还能卖得更多。
八万三千七百册,每册五块钱,就是四十二万的港纸。
书商分去两成,成本两成,林雷还剩下六成,就是二十五万册。
这是半月刊,下半个月还能再出一刊。一个月,就能赚五十万。
不过,林雷还有后招:“天鸡,前不久,让你去调查的,调查的怎么样了?”
“情况是这样的,雷哥。这几天我调查了一下,整个玻澜街,有六成的马栏,是洪星一个外号十三妹的女堂主所展控的。而且她所展控的马栏,都是生意最好的。而且其余的马栏,则是另外一些小型老大所把持,生意也没有十三妹所掌控的那些马栏的生意好。”
“嗯。你今天,去其他的马栏采访,不去十三妹的马栏。”
“雷哥,这是为什么?我们现在采访的马栏,生意突飞猛进,如果得罪了十三妹,我怕以后在播栏街的采访工作不会顺利!”
“这一点我考虑了的,你不用担心,照做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