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逢时了解栾士英的行文风格。他在给部下的书信中一般不具署名。只是在末尾潦草的写一个“此”字。这个“此”字很像一个山,最后的一笔弯勾拉的很长,很像一道波浪、闪电。一般人并不认识这个字。只有经常接到栾士英书信的人,才知道这是他本人的签字。否则的话,谁也不知道信是谁写的。
信送到王守成手中时,王守成当着军士的面拆看了信中的内容。并且仔细地询问了军士传信的详细过程。问:“你是怎么逃回来的?”
那军士按照卜逢时事先教好的说辞回答:“小的并不是逃回来的,是被放回来的。临回来的时候有一个差官交给了小的这封信,让小的送到这里。别的事情,小的一概不知”。
王守成并没有问信是何人所写。也没有再多说什么。拿出了一大锭银子赏给了军士。要他不要再提此事。
那军士回来将情况原原本本汇报给了卜逢时。卜逢时也拿出了一些碎银子赏给了军士。对他说道:“银子你都拿着。只是,关于这件事儿不可以对任何人说起。”
那军士接过银子,欢天喜地地走啦。
卜逢时心中有了底。至少,王守成是认得栾士英的笔迹的。证明他是栾士英的人。是栾士英安插在盛京城里的暗庄间谍。至于他是多么大的一条鱼,还有待接下来进一步验证。
“他那些江湖兄弟,难不成都是南朝间谍?这些人里头可有不少江湖豪杰。若真如此,栾子可真会用人啊!”
卜逢时犯起了嘀咕······
一连几天,卜逢时都刻意留心着自己的身后。确实发现有尾巴。但是,仅凭这一点和一封莫棱两可的书信,是不能够说明什么的。必须进一步拿到真凭实据,才能够定案。自己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什么高明的招数。看来,这件事儿只能慢慢再说啦!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有了前番翠云楼的教训,卜逢时不敢轻举妄动。一个不留神,就会鸡飞蛋打,前功尽弃。尤其像王守成这样的人,精通人情世故,办事干练老辣。精明过人,脑袋灵活。稍有什么不注意,就会被他看出些蛛丝马迹。因此,必须平平淡淡,和往常一样。
鉴于这样一种情况,卜逢时一如既往,从从容容做事,懒懒散散做官。该喝酒还喝酒,该青楼还青楼。该着急的一样着急,该无奈的一样无奈。甚至游山玩水,放船垂钓,呼鹰嗾犬,射猎豪赌,完全是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
这天早晨,卜逢时刚刚起来洗漱完毕。正考虑着今天该做些什么。这时,门外来了一个年轻后生。他骑着一匹马,手里还牵着一匹马。来找卜逢时。店家将他请进院内。他就站在天井里冲着楼喊道:“我家主人知道大人连日辛苦,特命小的前来迎接大人。请大人一起去郊外的桃花源里赏桃花。”
“你家主人是哪一个?”卜逢时一边问,一边探出头来看楼下。只见那个后生生得面如敷粉,眉清目秀,十分可爱。
“大人去了就知道啦!”那后生回答。
卜逢时心想,肖平贵那么粗豪的一个人会有这么清俊的随从?管他呢。不论是谁请,总之是一起去游山玩水。先去了再说。
他下得楼来,走出门去,只见门口的木桩拴着两匹骏马。两匹马身备着鞍鞯,通体棕红,刷洗的十分干净。都是北朝的宝马良驹。
北朝的马体格高大,雄健有力,精神抖擞。不像南朝的矮竹马,又低又矮,蔫不唧唧。北朝的马善于奔驰,但耐力不够。南朝的马其貌不扬,却擅走长路。
卜逢时从那后生手里接过一匹马,扳鞍认蹬跨到马背。那后生引着路,二人一起来到了城北郊外。
到了郊外,那里已有两个年轻人在等待啦。两个年轻人身穿胡服,头戴巾冠,手提马鞭,脚蹬云靴。一个比一个生得俊美。
卜逢时一眼就认出其中一个是云乐公主。公主女扮男装,英姿挺拔,更加与往常有所不同。卜逢时翻身下马。与公主见过礼之后,一同马并辔而行。两个小生也骑着马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
卜逢时问:“这两个年轻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