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相憔悴了!”
满怀喜悦的赵泗得知了这个好消息地第一时间就直接选择了登门拜访,他向来是一个随性的人。
只不过赵泗的造访确实太过突然了一些,面对君上的到来,李斯甚至来不及洗漱整理一番,以至于李斯的形象属实欠佳。
只见眼前的李斯一脸憔悴,眼袋深沉,两个硕大的黑眼圈沉积的色素分外明显,头发乱糟糟的,白发比以前多了许多,就连一向颇为喜爱的美髯都来不及打理,看起来也干枯的很,整个人也比以前瘦削了许多。
知道的以为李斯在着新典,不知道的还以为李斯被妖怪吸了精气一样。
这让向来脸皮厚的赵泗都难得升起来几分愧意。
立法典可不是一件小事,尤其是这不是在原先的法典之上缝缝补补,而是重新立一部全新的法典,那工作量可就颇为庞大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部法典可能要作为范本使用上百年,甚至直到王朝的命运终结。
事实上这也是赵泗的想法,未来或许会因为时代的变化重新修订一些律法,或者增添或者削减,但是基于大一统基调定下的法典,其核心理念大概是要伴随大秦走到命运终结。
这份法典的核心是治世。
如果严格意义上来说,中心思想是圣王皆有,谈不上什么内圣外王。
既有封建集权的一面,但集权是基于天下黔首的朴素情感,不触犯底线,尊重人民阶级的朴素情感的同时最大程度的调集社会资源和劳动力激发社会活力。
虽然法典的内容算不上太多,拢共也就十几万字,加上附录案例至多也超不过三十万,但是两个月的时间明显对于李斯这位丞相来说压力还是太大了一些。
哪怕,他先前就已经准备好了大部分内容。
哪怕,李斯作为左丞相不可能亲力亲为。
但是这是古代,录入终究是手写,而且法典这种东西不肯定仅看字数,涉及颇深的情况下一切都要慎重。
哪像后世那群网络作者,两个月三十万字?这是什么福利?
有些牲口甚至能够一个月六十万字,突出一个内卷……
不过李斯这个工作自然不可能是一个人完成,他是丞相,三公之首,有资格调动天下所有的人才配合他完成工作。
事实上除了核心条例以及总体基调以外,这部法典大部分的文字录入都并非是李斯,他主要负责的是内容审核,劳力之事是不需要他操心的。
不过因为旧吏群体对李斯的观感不佳,而新吏群体因为以前的镇压工作也不那么配合,李斯能够调动的资源和人力大大减少,因此免不了更加上心,自己承担的多了,自然也就憔悴了。
还是那句话,三公之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能够调动天下人力资源,但那是名义上……
失了人心,亦或者内部利益调和不到位,或者没有威望,仅仅一个名头工作还是很难开展的。
现阶段的李斯因为反复横跳的原因威望下降了很多,当然这并非不可弥补,一旦这次新法推出,在朝会上确定下来,而始皇帝归来以后也全力推行新法,抛弃旧法,以当今陛下和当今太孙共同背书,李斯的威望将会呈触底反弹之相。
甚至真正意义上的迎来突破……
不管李斯是不是应声虫,不管李斯人品道德如何,一旦新法落实,得到君王首肯,就意味着大秦的法典将会打上他李斯的标签。
而且是第一作者!
以后的大秦都将在李斯着手制定的规则之中行事。
故而李斯对于现阶段的威望滑落其实还是很看得开的。
反复横跳是信任危机以及以前树敌太多的反噬罢了,但是只要始皇帝和赵泗愿意继续坚定不移的相信他,他失去的一切自然也都会回来。
因此,李斯很累,但是累的甘之若饴。
走到这一步,就实实在在没有划水的可能了。
事情已经开始,不尽全力,左右摇摆,他不可能有任何好下场。
“李相……到底是辛苦了。”赵泗笑了一下。
要不始皇帝喜欢任用李斯呢,甭管李斯有多少小心思,但事情落在身上,他是真尽心尽力。
李斯这人,软,干不出来誓死不从的事情。
一旦从了,李相可是忠贞的很。
当然,这也可能是李斯的政治智慧。
“还是先前开放学室闹得,关内旧吏对我还是有些积怨,虽然我依旧能够调动他们,但是那只是日常事务,但着立法典这样的大事,他们能不能认真暂且不提,但懈怠起来我也没办法,因此可用之人大大减少……不过好在不负殿下所托,眼下初本已经整理出来,相比较于以前精简了许多,也有很多法律条文都相应的保留,只是罪责或多或少的都有变更。
臣根据罪责大小大概将其分为三类,上为重,中为轻,下为小……
而如果根据各行各业的话,则继续沿用旧秦律,分十八种秦律,除各行各业涉及民间私市仇怨刑责者,臣重新修订了法经……
地方考校上,惩罚相比较于以前整体降低,奖赏也相应降低……”
李斯一边介绍一边拿出了新秦律的初本。
厚厚一本……分量属实不轻。
赵泗再一次感慨,自己捣鼓出来造纸术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别看这就一本书,如果换算成竹简分量可绝对不轻,如果加上各种各样的参考条例以及补充条文,一部秦律一辆马车恐怕都装不下。
是的,这只是初本,还律包含参考条例和补充条文,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除了这些杂七杂八的内容还要有律法要申,说白了就是专门讲解律法的主旨和出发点以及意义,相当于一个跟脚。
客观意义上来说,如果想要通晓一个朝代的律法,阅读量百万字都架不住,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参考案例只会越来越多。
所以实际上后世很多精通律法之人都各有侧重,哪怕是现代大部分律师也都是专注于某个领域,譬如民事刑事,还能够细分到某某擅长经济纠纷等条例……
当然,赵泗只需要看原本就行,作为国家的统治者,他拥有最高的解释权。
甚至如果某些法律条文不利于他的情况下,修改一下也不是不行。
通篇来看,其实框架是现成的,借用的还是旧框架,这谈不上什么抄袭不抄袭。
主要是商君制定的律法界限已经很清楚了,经过了秦国这么多年的补充,那叫一个细致。
李斯要做的主要工作是由繁入简,由苛至善。
莫说李斯,后世所有朝代,实际上也都是在以前的框架里面做修改删减以及补充。
律法不是学说理论……没办法抛开事实不谈。
所以新秦律依旧可以分为十八种以及法经。
田律:农田水利、山林保护方面的法律。
厩苑律:畜牧饲养牛马、禁苑林囿的法律。
仓律:国家粮食仓储、保管、发放的法律。
金布律:货币流通、市场交易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