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徐妙云和徐妙锦吃得津津有味。
醋溜白菜,就着千层葱油饼吃,简直就要太美味。
当然,其它几道小炒也很有水准,但是对于这两位千金小姐来说,就显得平平无奇了。
不出所料,两人面前的醋溜白菜全都吃了个精光。
别说白菜了,连葱花都没剩下。
就在这时,徐妙云发现了什么。
“咦?”
徐妙锦问:“怎么了?”
徐妙云拿起面前的茶杯,说:“看这个。”
原来在那茶杯的一侧,写着几个小篆——绝味飘香馆。
徐妙锦“啊”了一声:“这是店名吧!”
徐妙云点了点头。
面有“绝味”二字,显然不应该是巧合。
现在食肆刚开始营业,甚至还没有挂店招。
本来徐妙云还以为陈阳没想好名字,却没想到不仅店名有了,甚至还专门订制了
绝味飘香,这名字好。
而且“绝味”二字,还是徐妙云帮着想的。
想不到陈阳也一并拿了过来。
想到这里,徐妙云的嘴角就微微扬了起来,勾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线。
徐妙锦问:“姐,你傻笑什么呢?”
徐妙云轻咳了一声:“我哪有笑,你别乱说了。”
与此同时,铺子外面来了几位公子。
他们锦衣华服,腰间都挂着佩饰,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事实也是如此,他们可都是朝官家的公子,身份尊贵,走路都带风。
领头的公子可不得了,正是曹国公李文忠家的公子李景隆。
李景隆长得高大英俊,挺拔非凡,朱元璋都很欣赏他,把他定为年轻一代的勋贵之首,
换句话说,除了那些皇子以外,李景隆最尊贵。
所以他也很有资本嚣张。
其他几位公子,自然也以李景隆
李景隆摇着手里的扇子,说:“周兄,你说的就是这家食肆?”
被称为周兄的人,全名叫周承志,父亲在中书省任要职。
平日里,周承志也是个在街横着走的人物。
但在李景隆面前,他就得收着点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