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看来确实是穿越了。”
李锋随手扯了扯缠在身,勉强遮挡身体的破布条,算是接受了这个现实。虽然接受这个事实用了将近半个月,但终归还是接受了不是么。
“李,该街了。”一位同样披着破布、浑身污垢、看不出年龄地男子在不远处冲李锋喊道。
“哦,现在就来。”李锋听到喊声,立刻抛开脑中的思绪,拿起身边的碗,站起身快步向男子走去。
所谓的街,就是去乞讨。
虽然穿越了,但李锋并没有成为什么贵族公子,或者皇亲国戚,而是一名乞丐。
独在异乡,除了和这些土著交流没有问题,而且还是只会说不会写,再加本身就是个文文弱弱的大学生又没有一技之长,就是去当搬运工人家也不要。他去看过那些搬运工,一个个虎背熊腰,一趟最低标准也得扛五六麻袋货物,完全就不是他能干的。
穿越的头几天,四处碰壁,最后就只能干干乞丐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了。
不过差不多半个月的乞丐当下来,李锋是真正明白了每一行都不容易——就连乞讨这门行当也有不少学问。
什么地方比较容易乞讨,什么人可以乞讨,向哪些人乞讨的成功率比较高,哪些店的老板比较好,可以拿到些残羹剩饭。这些看着简单,但着实是非常考眼力。
就在李锋当乞丐的第一天,就看到一位同行因为看走眼,向不该乞讨的人乞讨了,当场被活活打死。脑浆飞溅,鲜血四溢。
这么一个血淋淋的案例就发生在眼前,让李锋放下了心中那点儿知识分子的架子,清楚的认识到他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莫里大叔,今天我们去哪儿?”李云带着些恭敬对男子问道。
莫里大叔是一位资深地从业人员,据他自己介绍,从八岁开始就混迹街头。对于这座城市可以说是非常门清,这么些年下来也是汇聚了十来个人,形成了有组织有策划地乞讨队伍。
李锋现在就在这位丐帮帮主手底下讨生活,而且因为颇会说话,讨人欢心。所以现在在帮里也混了一个说高不高说低不低的位置。
“探鲁街的那帮兔崽子这几天捞过界,捞到我们这边来了。先去警告警告他们,要不听话,咱们就顺便把探鲁街也拿下来。”莫里皱了皱眉头,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