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不是呢!”
提起这件事,张筱龙也气不打一处来:
“不过你放心,你的事儿就是我们藤迅的事儿!
昨天晚马总就已经吩咐过了,这笔违约金我们藤迅可以帮你付!
咱们合作的这三天,你的歌在空间已经有超过千万次下载。
按照当初说好的,一人一半的分成,再加扣的税,您到手大概有700万!
另外剩余的费用,我们也将替你出了!”
张筱龙这么说看似好像非常大方,
可实际,要知道林海升的歌曲,他们才使用了几天,就已经累计赚了千万的净利润!
就算这几百万他们不出,再有半个星期,林海升也绝对赚得回来。
这完全就是个顺水人情,还能和林海升拉近距离,对于藤迅来说就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不过林海升用不到藤迅的钱,就连他们那边的分成也压根儿用不。
就说这几次完成系统任务,累计已经获得了3,000万的奖励,在账户里趴着几乎没有动。
另外林海升压根就没有打算付这笔违约金,因为他笃定,天瑜是拿不到这笔钱的!
因为在另一个时空,和天瑜解约的艺人有过成功的案例。
他要解约被告知要付天价违约金的时候,就是据理力争,表示从未受到过前期的签约工资。
法院因此判定,天瑜合同无效,还赔付了一笔违约金和工资。
后来天瑜才学鬼了,每次都开些基本生活费,这样艺人一旦离开,就等同于违约!
知道事情的结局方法,林海升先是喝了口桌的茶水,然后才笑着说道:
“请张经理替我向马总转达感谢!
不过有一点我要说明,张靓影并没有构成实际违约!”
“啊?不能吧!”
张筱龙一听,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白纸黑字签的合同,如果张靓影没违约,天瑜那边也不可能这么有自信,甚至连夜发了公告。
林海升敢这么说,自然也有他的理由:
“昨天晚我已经了解过了,虽然张靓影以及其他天瑜的艺人,都和天瑜娱乐签过合同了。
但是合同里面说好的100万签约费,天瑜那边并没有发放!
换句话说,从一开始这家娱乐公司就没有履行合同,所以这份合约压根就不成立!”
听到林海升这么说,张筱龙瞬间豁然开朗。
其实像天瑜这种娱乐公司,在和普通艺人签合同的时候,本身就可以在合同里做很多手脚。
比如他们可以一口气以非常低的价格,签约很多艺人。
事先承诺的条件,并没有达到或者有限度的完成,
艺人这边实在受不了就只能选择解约,到时候就可以赚解约费!
这一招,不光天瑜娱乐在使用,包括后来的桦国娱乐圈,
其他娱乐公司对待那些偶像练习生,同样也是屡试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