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一个疯子(1 / 2)我是颠佬俊,港岛我为王首页

1985年,鹰酱!

几个皮肤黝黑的混混在肆意的摇摆。

他们在无人的街道,口中叼着叶子,大声的唱着那根本没人欣赏的饶舌。

即便是凌晨时分,他们也不在乎任何影响。

偶尔一辆车驶过此地,也会迅速的提高车速,离开这里。

这里是纽约最混乱的街区。

黑人帮派,墨西哥帮派,常年在此混战,只有路过此地就会有生命的危险。

尤其是夜里,除非是有至关重要的事情,没人会选择走这一条路。

“吼吼,你们看,那有个傻子!”

一个满头脏辫的人明显嗨大了,指着街道尽头。

几个人迷迷糊糊的看向远处,缓缓走来一人。

此人身材高大,起码将近一米九十公分。

浅色的牛仔裤,黑色的连帽卫衣,头戴一顶黑色的鸭舌帽,根本看不清面貌。

“走啊,看看去,看他身有钱吗!”

这几个混混手中拿着各式的武器,有短刀,有匕首,甚至其中一人还从腰间拿出一把手枪。

几个人迈着踉跄的步伐向此人走去,口中也是咒骂个不停。

“嗨,那小子,兜里有钱吗。”

距离越来越近,在时隐时现的灯光下,混混明显发现来的居然是个黄皮肤。

“嘿嘿,我们最喜欢黄皮猴子了!”

混混们终于有些清醒,他们说的没错。

他们最喜欢碰到单独的黄种人,因为黄种人老实,肯干,一般情况下都喜欢息事宁人。

除了唐人街的那些华人帮派之外,其余的在他们看来都是懦夫。

而且,他们总有个习惯,身总是带着大把的现金,而这是混混们最喜欢抢劫的一群人。

双方的距离只有三米左右,华人停下了脚步。

好帅的男人,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唯一的缺点就是右侧的嘴角总是习惯性的扬。

“吼,好漂亮,我最喜欢这样的男人了!”

其中一个体型壮硕,露出一身恶心的肥肉的混混忍不住的舔了舔舌头。

“去你妈的,你可有艾滋。”

几个人哄堂大笑,笑的十分猖狂。

华人终于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充满了磁性,却显得有些怪异,

“我叫邓建国,不对,我叫邓子俊,前几日有一个华人女孩在这里被人奸杀,是不是你们做的!”

那脏辫站着也一点都不老实,浑身动个不停,就如同身长了蛆虫一般,

“是我们啊,怎么了!”

邓子俊抬起头,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那就好!”

突然。

他大跨步向前,速度奇快。

整个人一跃而起!

双手抱住这脏辫的头颅,猛然下压,单膝发力,撞在了脏辫的眉骨之间。

“砰!”

一声巨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