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七章 比恩,神人也(1 / 2)全职猎人:我真不想做教主首页

这边,夏斯还在苦恼中,另一边,乌鲁却率先抛出了橄榄枝:

“你收的这孩子,相当不错嘛。要是你驾驭不了,我不介意接收,替你管教管教,哈哈哈。”

“……”

此言一出,夏斯反而不想将比恩拱手相让了。

就如每个黑帮都具备的贪婪本性一样。

他挖到了比恩这块钻石,虽一开始误认为是未经打磨的原石,未加注重。

但现在它光芒大作,如何不叫人想把它牢牢攥在手里,为自己所用?

夏斯婉言拒绝道:“比恩这孩子就如我的亲生孙子一样,恐怕离了我,他会舍不得啊。”

“哼,”乌鲁从鼻腔里喷出一口气,“你那继承人才七岁,不怕这小子谋权篡位啊!还是说……”

“你要将比恩收作养子?让他继承你的地位?”

闻言,科佩里惊讶地低头瞪向夏斯。

收作养子?

他可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啊!

“……”夏斯沉默两秒,说,“比恩心系神教,恐怕心思不在管理黑帮上啊。”

实际上,夏斯曾考虑过这个问题。

他的儿子实在是太过年幼,与其心惊胆战地提防比恩谋逆,不如干脆将他收作养子,冠以拉莱拉姓氏。

这样,起码还有个名分。

但恐怕,比恩并不会愿意啊。

在拉莱拉家名下做事都不愿,更何况直接用姓氏束缚他。

管不住,管不住。

当然,这有失脸面的事,夏斯才不会说出来,所以才寻了个“一心扑在神教”上这么个说辞。

乌鲁哼了一声,也不知信了没信,只是一边吸着雪茄,吞云吐雾,一边盯着荧幕转播。

至于科佩里,他的感受则相当复杂。

回想起两个月前,他还用枪指着比恩,骂他是骗子神棍,押送他给老爷治病。

两个月后,现如今,人家不仅跟他平起平坐了,竟然还被十老头青睐!

明着说要人!

这……也太魔幻了吧?

科佩里仰头望天花板,不禁想:

难道,比恩真的有神明庇护?

要不然,他怎么会如此顺风顺水,一路高升?

要是自己也去拜拜那什么生命之神,能不能也把好运分给他点?

意识到原本那坚定的唯物主义心居然动摇了,科佩里相当惆怅地叹了口气。

比恩,神人也。

……

祭台上,送走了混混三人组,比恩终于进入了最后一个环节——接受诺斯拉家族的皈依。

金边红毯上,诺斯拉家主莱特,身穿一袭朴素的信徒白袍。

妮翁落后一步之距,跟在她父亲身旁,睁着圆圆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四周。

饶是对妮翁不感兴趣,见到她如今的打扮,比恩也不由面颊一红,鼻尖一热,险些流出点什么来。

也不知道是谁负责给妮翁打扮的,只见她头戴白色薄纱,环绕着闪亮的金叶,一直垂到腰间。一头蓝色长发披散于脑后,犹如夏日丝绸般顺滑。

她身形纤细,胸部并不丰满,点缀有白色皱褶的抹胸完美地避开了这点,显得既俏皮又可爱,十分符合妮翁的性格。

腰部被包裹在贴身的布料里,盈盈一握,其下露出的两条长腿更是又白又直,被阳光照射得微微发红,一看就是从未干过家务活的大小姐。

在上台阶时,妮翁提起裙摆,嗒嗒嗒地越过她父亲,在万众注目下挽住了比恩的胳膊,脸颊微红,兴奋地叫道:

“比恩,你今天好帅哦~”

“好想把你放在福尔马林——”

“咳咳!”

在自家女儿说出什么惊骇世俗的话之前,莱特率先猛咳了两声,打断了妮翁的话。

长袍撩起,乖顺地跪在比恩面前,低下头说:

“教主大人,本人,诺斯拉家族家主,莱特·诺斯拉,自愿皈依于生命神教,愿意将所拥有的一切,都奉献给神明!”

见状,妮翁正了正心思,嘟起嘴,虽不情不愿,但还是和父亲一起跪在了比恩面前。

“嗯哼!”比恩清了请嗓子,让发涨的面颊平复下来,伸出手,按在莱特肩头,“生命神教从不分贵贱,无论出身,任何人只要衷心归顺,都能获得生命之神的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