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学志忍着头疼,看了看四周,盯着上头的床铺。
耳边还响起火车声音。
“呜,呜~哐当,哐当!!!”
习惯性的转头随手摸了摸,摸到一个圆圆的东西。
似乎手感还不错,他又试这按了按,很软也很滑还是一对儿!
许学志疑惑的,微微抬起头,看那对东西。
居然是一对白面馒头,别误会,是真能吃那种白面馒头。
他心里一下松了口气,他还以为自己还在那一屋姐姐里,没有出来呢。
最后眼睛一闭一睁。
再次睁眼时,听着火车上的乘务员的播报。
“现在是首都时间,晚上六点整,1965年十二月一号,星期四。”
“请车上的乘客准备,前方到站,终点站首都,请下站的乘客有序的出站。”
许学志等了一会儿,他这间卧铺,陆续有人下来,但每个人都忍不住看了眼下铺的许学志,露出渴望的眼神。
谁叫他穿一身军大衣呢,那一身绿色可是羡慕坏那些小年轻。
一直盯着许学志瞧,他要不是知道这时代大家都含蓄,不喜欢表达自己,不然他准给那几个看自己都快流口水的小年轻们一无影脚。
看他们还敢不敢再露出那副恶心的模样。
幸好许学志下乡多年,可不是白练的。
他狠狠的瞪那几个小年轻,一看就是小鸡仔没啥胆子。
看到许学志这样,赶紧都溜了。
“哼,跟个小猫似的,还敢惦记老子?”
许学志前世可是见识过那帮喜欢捅腚的男人,表面看起来挺正常的,当然他这个钢铁直男,自然不会参与。
他还是比较喜欢凹凸有致,上大下小的女妖精们了。
越搔首弄姿,他就越喜欢……
许学志吸了口腮帮子,砸吧一下嘴,回味了一下。
看着火车窗外,呼,呼叫的北风。
在火车里许学志都冷得瑟瑟发抖,看外头的正下的大雪,看来今天自己回家,只能走雪路回去了。
就在他醒过来时,自己的记忆也醒了过来,他知道了自己是下乡回家,家住在首都的崇文区,棉花胡同里,65号四合院。
今年自己十九岁,六二年响应号召,到军团农场下乡去了,在西北大山里吃了三年半的风沙。
因为见义勇为受了重伤,受伤后前身没有挺过来,让自己活了过来。
都快两个月了,前一个月自己昏昏沉沉的,一直躺在病床上,后一个月自己醒了,可人的脑袋记忆还未完全醒过来。
现在的自己,有时候也让他糊涂了,有时他觉自己就是原主,有时候又格外清醒,自己就是那个穿越者。
而自己前世,只不过是混迹在所有酒局的富二代,从来都是混吃等死型。
自称自己是三好青年,好吃,好色,好财。
今世,自己这身体因为在一个月躺病床时,一问三不知。
上级领导,考虑到许学志现在的情况,已经不符合下乡再当知青的资格,跟自己做好思想工作后。
自己也成了第一批下乡,受伤返城的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