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留下来的经典歌曲数不胜数,试图翻唱她的歌的人更是不胜枚举,但翻唱一个死一个。
没有人能超越她的原唱,已经成了一个公认的事实。
不光如此,她的歌还没有很强的年代感。
时至今日,她的歌依然深受各个年龄段的人喜欢。
难怪公孙瑾一直看她觉得眼熟。
谁能想到这个看起来这么低调,在后辈面前毫无架子的人,竟然是歌坛天花板级的歌手!
那首《夕日》是她的经典之作,曾红遍大江南北。
但就是这么一首堪称传奇的歌,公孙瑾竟然不知道名字!
这让师晴大受打击,有些怀疑是不是时代变了,看向公孙瑾的目光都有些幽怨。
“小瑾,你小时候好喜欢听我唱歌,还经常让我教你唱歌的。”
“太多年没见了,我记性比较差。”
公孙瑾略微有些尴尬。
“你现在还在唱歌吗?听你说没报音乐学院,我觉得好可惜的。”
“你的嗓子,是老天追着喂饭吃的那种。”
师晴说着,眼里的光黯淡了下去,难以掩饰那份惋惜和失落。
“有啊,你没看过那个视频吗?在网上很火的,《千千阕歌》就是他唱的。”
庄晓梦笑着道。
“是吗?我平时不怎么在网上冲浪。”
师晴闻言,眼睛里的光又亮了起来。
“我放给你听听。”
庄晓梦赶忙从手机里的收藏夹中找到了公孙瑾唱歌的现场视频,播放起那首《千千阕歌》,眼睛里的光芒灿烂如星辰。
公孙瑾侧目看着庄晓梦,那女孩迫不及待地将他唱歌的视频翻出来,急着给自己妈妈听,带着一丝炫耀的意味。
像是为了在妈妈面前证明他有多好。
他有些意外,自己不经意之中唱的一首歌,竟然被这个女孩子视若珍宝,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了。
吉他拨动的前奏在车厢中响起,师晴关掉了车载音乐,竖起耳朵认真地听了起来。
越听越觉得惊喜,脸上总是嗪着温柔的笑。
“来日纵使千千厥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你今晚共我唱。”
师晴听了一会儿,就自己哼唱起来。
音准完美,唱功和感情也让公孙瑾感到惊艳无比。
“很美的曲子,歌词也写得很美,唱得也好听。不愧是小瑾。”
师晴赞叹道。
公孙瑾听着,略微有些脸红。
这首歌可不是他的,他只是“拿来主义”了而已。
曲是马饲野康二作的,词是林振强填的。
“这首歌是你创作的吗?”
“小瑾,你真的太棒了!”
师晴神情很是激动。
公孙瑾只好硬着头皮地承认,同时在心里对马饲野康二和林振强反复道歉。
“这首歌录下来吧!晴姨帮你,我这里有最好的设备和资源。”
师晴越说越激动。
公孙瑾有些心动,同时又有些犹豫。
“晴姨很想看到你的歌被人传唱,能在我的车上作为车载音乐,那就再好不过了。”
“晓梦,你觉得呢?”
“我也很想在音乐播放器搜到这首歌,而不是只能在短视频里看到。”
庄晓梦笑着颔首。
公孙瑾闻言,不再犹豫,慢慢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晴姨说想听到他的歌能放在车载音乐里,真的有让他感动到。
这也是原身的梦想。
他有不得不去实现的理由。
“好!”
公孙瑾鼓起勇气,做出了这个即将改变他一生命运的决定。